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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烟花
【导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只有两个,分别是经济基础和会计实务,其中经济基础只需要进行知识点记忆,而实务真正考验的是我们的财会账务处理能力,目前,初级会计考试已经结束,今年的考生真的太不容易了!受疫情影响,考生们历经了了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的考试延期,甚至还有很多地区直接延期到2021年才进行考试,彻底打乱了原有的备考方案!随后,又收到了2020年初级考试题削减、分值进步、评分标准大变的消息,考生们急需调整应对方式...种种情况加在一起,给很多考生们造成了不少的心理担负,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考试复习,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0初级会计实务重点:应交税费,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差额征税账务处理
1、企业按规定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付或实际支付金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选择简易计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贷:主营业务成本
2、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1)企业实际转让金融商品,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仍为负差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二、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的账务处理
1、企业初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管理费用
3、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管理费用
三、应交消费税
1、销售应税消费品
借:税金及附加(只有跟销售有关的才涉及本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继续用于生产应纳消费税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4、进口应税消费品
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包含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四、其他税费账务处理
1、应交资源税
1)对外销售应税产品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处置损益(借方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贷方差额)
3)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交纳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5、应交个人所得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2020初级会计实务重点:应交税费,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这也是实务的必考考点,希望准备2021年考试的大家能够关注起来,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一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虽然难度不是很大,但是必要的学习计划一定要做好,并需要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加油!
你那么放荡你爸妈知道吗
第一章:基本无变化。主要是删除了仲裁“三要素”的说法,只表述为仲裁的三个特征;对民事责任进行了重新表述。第二章:基本无变化。主要是新增了“会计档案的概念”的具体表述;对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进行了重新表述;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进行了重新说明,并且明确了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第三章:新增: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票据交易。调整:对国内信用证及预付卡内容进行了补充。第四章:本章主要变化集中在增值税,增值税涉及税率的部分按照最新的政策( 16%、10% )进行了调整。调整:“税收管理体制”改为“征收机关”“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改为“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纳税人会计核算。第五章:整体变化较大,新增: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 2.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 3.增加经营所得。删除:1.扣缴义务人;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调整:1.将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由"2.5%"调整为“8%”;2.对工资薪金所得的特殊规定进行大范围调整; 3.对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重新表述; 4.对烟叶税纳税期限进行修改。第六章:整体变化不大。重新编写了印花税法律制度;新增船舶吨税。第七章:本章变化不大。删除"(二)税务登记主管机关"下面列示的具体内容、删除“(一) 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下面列示的具体四小点的内容。第八章:本章基本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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