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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最真实的自己
你好,注册会计师考证书由各省级财政厅颁发的。 全科合格证书由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谢谢你对CPA考试论坛的支持,更多CPA考试相关问题请继续关注CPA考试论坛!查看原帖>>
Midsummer
注册会计师考试介绍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tant),是我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其组织领导机构为财政部组织成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从1991年开始实行,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截止到2006年已经有596万人次报名参加考试。全国共有注册会计师6.9万余人,非执业会员7万余人 报名时间、地点 一般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4月左右,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部分省市在正式报名后,一般都会有几天的补报名时间,具体由当地注协统一安排。每年9月份中下旬考试,12月上旬公布成绩,考生可以通过当地注协网站或是声讯电话进行查询。初次报名的考生需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并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二张(背书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经验证合格后,方可报名。已持有报名卡的考生报名时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可直接报名。(报名卡如丢失,需携带身份证办理补卡)。 报名条件、方法与免试 一、报名条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有些地区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同学也可以报名,但是具体情况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掌握。 3)、从1994年起,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公民可以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b、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c、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凭证。二、中国CPA与其他相关考试豁免 (一)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从2005年5月19日开始,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两个单元科目; 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个考试科目。同理,只参加并通过香港专业资格课程任何单科考试也不能相应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目前,考试豁免期限没有限制。 (二)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 考试时间与注意事项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并采用客观性与非客观性结合、分立式与综合式结合的方式,其中客观题不超过50%,主观题占50%以上,其中,综合题占考试题的30%以上 。 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合格采用百分制,一般情况下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设数量和比率的限制。 成绩管理与证书办理 考试以5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5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生全科成绩合格后获得执业资格,颁发由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全科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年各地注协都会在网站上通知具体办理时间,领取全科合格证大约在12月份,而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大约在考完后第二年的三四月份,各地具体安排以当地注协规定为准。 如果考生因工作变动,选择跨地区报考,即五门课程可以在不同的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持有效的单科合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向该省市考试管理机构递交报名表即可。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需要向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全国考办审核。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一次全科通过者所领取证书号码为“A”字开头(A本);一年以上通过者所领取证书号码为“B”字开头(B本)。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后续教育,成绩长期有效;否则,其全科合格成绩仅在自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的5年内有效。 如何取得执业资格? 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可获得执业资格: A、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除免试科目外,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B、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C、具有二年以上从事独立审计业务工作实践经验。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D、 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3)、身份、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4)、从事2年以上独立审计业务的证明及业务总结;5)、所在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及鉴定;6)、两份以上参与的审计业务工作底稿(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200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五条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五)因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第六条 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证明,替代前款第(二)项材料。 第七条 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注册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 第九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 第十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注册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 第十二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3)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注册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财政部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第十五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四)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第十七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并且没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所列情形。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第二十条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注销注册的决定抄报财政部和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注销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财政部或者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财政部或者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二十二条 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以及按照互惠原则确认的外国人申请注册,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93)财会协字第122号]、《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财协字[1998]9号)、《〈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财会[2003]34号)同时废止。
吾是本朝皇后
1.如果你是准备自学,那你可以先从会计从业的会计基础,或是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学起。夯实基础才能事半功倍!2.如果你学习能力不够强,那你可以去报个班。关于报班,你应该去找权威的培训机构及老师。好的老师可以教授你适合你的学习方法。我们肆大会计的老师都是CPA培训方面的名师,通过率每年都在78%以上(每年全国通过率不到20%)。考虑一下吧。
你已经将我留住
预计在四月初报名吧。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根据《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原考试制度下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一)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1.报名时间和地点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09年度)》(附件1)。(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1.报名时间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4月1至15日,具体时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各报名点和各考试代理机构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公告。2.报名地点(1)在香港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报名。(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财政部考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出示和提交如下材料:(1)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3)近期(上年或本年)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人员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代理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代理非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间、方式和代理机构1.报名时间欧洲地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5月11日至8月31日。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2009年5月11日开始,报名人员可登录中注协网站,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资料。3.报名代理机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联系地址:ICAEWChartered Accountants‘HallPO Box 433 Moorgate PlaceLondon EC2P 2BJUK联 系人:Ms. Grace Shi联系电话:+44(0)20 7920 8567电子邮箱:三、考试科目和范围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四、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一)内地及香港地区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09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2009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180分钟 (二)欧洲地区考试时间(比利时当地时间)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2009年11月16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2009年11月17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2009年11月18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180分钟 六、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一)内地报名人员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内地报名人员根据其所在地方考办要求,在考试实施前的规定时间内领取或下载打印准考证。(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人员于8月初到报名地点领取财政部考办制发的准考证。(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欧洲地区报名人员可于2009年10月25日后,登录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七、考试报名费(一)内地报名人员考试报名费内地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费在香港参加考试的人员,每科报名费480元港币。在北京参加考试的人员,每科报名费60元人民币。在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每人手续费10元人民币及每科报名费55元人民币。报名费详见附件3。为组织报名工作,港澳台地区考试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当地物价标准及惯例向应考人员酌收手续费和代理费。(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考试报名费报名费用:报名费为每科100欧元。报名人员办理完成网络报名后,根据打印的报名表,在5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过期汇款将不予受理)将报名费汇缴至考试代理机构开设的专用账户。报名人员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办理汇缴报名费:1.直接将报名费汇入ICAEW的欧元账户(仅限欧元):ICAEW的国际银行账户号码(IBAN)是:GB69 NWBK35;ICAEW的银行代码(IBANBIC)是:NWBKGB2L.汇款后请将汇款通知作为凭据传真至ICAEW国际部(+44 20 76281874),并请注明详细通讯地址供ICAEW寄发相关的考试资料。2.用信用卡支付报名费 :报名人员须填妥下列表格并传真至ICAEW国际部,传真号码同上。收件人(Receiver):The Treasury Department at ICAEW 信用卡号(Card Number)发卡日期(Valid From,Switch卡和Amex卡填写) 有效日期至(Expiry Date,所有卡填写) 代码(Issue No.,Swith卡填写) 付款金额(Amount to pay) 付款人地址(Address) 付款人签字(Signature) 日期(Date) 八、辅导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一)考试辅导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辑出版新版《法规汇编》。应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订购考试辅导教材和法规汇编。(二)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会计科目,;审计科目,;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经济法科目,;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九、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一)应考人员有效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并依据财政部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财政部考办发布。(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将依据财政部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四)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可向地方考办领取。(五)在领取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十、应考人员注意事项(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二)应考人员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十一、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附件1: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附件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报名地点及考试代理机构地址附件3:报名费收取价格明细表参考:
零下20度的爱情
我来回答你吧,我是专门回答会计问题的。首先啊,你没有会计基础,我就不赞成你考会计,我估计你也没开始预习,这一点我非常有必要告诉你,所以准备时间还是不充足的。注册会计师之所以难,是不在于题目,而是在于题目活,题量大,很多新生就是没来得及充分准备就参加考试了。你的搭配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说你没会计基础,建议你先看看会计基础,否则即使培训你也不一定听得懂。现在的重点是你该好好预习,很快就报考的,如果我给你出建议的话,我建议你报经济法税法,这样时间刚刚好,如果你学习能力不错的话,那么还可以多出那么10天的样子够你放松放松。楼上说的也是有必要的,这一点也应该告诉你。至于习题,轻松过关的同步辅导和考前六套题是肯定需要准备的。如果你还有不懂的,可以百度搜索一下“湖南会计论坛”或者加我百度HI。最后祝你考试顺利,工作顺利。
他的名字是拒绝我的理由
报考注册会计师需要具备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有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大学应届生,均可参加考试报名。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1、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分别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税法、经济法等六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只有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个科目。考生通过专业阶段六科考试后,才能报名参加综合阶段。2、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五年期限,也就是说第一年考试合格的科目,并且在第五年还是没有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则第一年考试成绩作废,需要重新考试作废的科目,以此类推。
切了你的命根看你如何破处
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发证单位是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简称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简称全科合格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注册会计师简称 CPA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注册会计师证》,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
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