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执业药师整治通知

溺死深海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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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先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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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安民警也开始查药店了,湖北省公安、药监、医保联合查药店,这是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荆楚行动”专项行动而展开的工作,公安参与其中,也是为了加强对辖区药店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公安开始查药店:虽然公安部门不专职检查药店,但在药店检查中的表现也相当专业。检查中,派出所民警详细查阅了药店的药品购销台账,要求药店负责人对药品进货、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登记,并向药店负责人进行教育引导,提醒和教育药店销售人员要严格落实进门人员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场所每日清洁消毒制度,严格行业标准化操作流程制度;严禁销售非正规渠道的医疗防疫用品,严禁回收二手防疫用品,严禁销售阶段性禁售药品和保健品。民警强调,群众对于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的需求量依然很大,作为药店,必须坚守职业道德,对全社会负责,不可违法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同时,民警还对药店的消防器材和监控设施进行检查,提醒负责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虽然“平安荆楚行动”是湖北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的围绕保障疫后社会经济恢复,紧盯严打突出违法犯罪、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大行动,涉及多方面,药店仅仅是其“药”方面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公安民警在药店检查中也展现了其专业性。药监联合公安查药店:虽然公安查药店不是新鲜事,但现在公安好像越来越多的介入到药店检查中。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安徽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指出,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联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飞行检查。也就是说,以后药店飞检,来的可能不只有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可能有公安机关的警察、检察机关的检察官,或者法院的法官等。《办法》还指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可以直接立案查处,也可以按监管职责指定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并跟踪督导查处情况。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直接立案查处。飞行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由负责立案查处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药监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药店飞检工作后,一旦发现药店有违法行为,将直接联合办理,立案查处,检察诉讼等可能直接“一条龙服务”。药监局将联合医保局查药店: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涉及中选药品的药品配送企业、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需要进行自查,对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和违反医保有关政策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分别报省药监局及相关分局、省医保局及各市(区)医保局。而从7月开始,为期三个月,省药监局及各分局、省医保局及各市(区)医保局组织将联合对辖区内中选药品开展集中检查。目前,各省市针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联合检查仍在如火如荼的展开。2020年5月,按照《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关于金山区开展“打击欺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医保局就对辖区内零售药房开展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动50余人次,组成12个检查组,共检查了22家零售药店,重点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品采购与验收、药品储存养护、药品销售管理等内容开展检查。事实上,一些区域多部门联合检查药店去年就开始了,例如,2019年7月15日,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医保部门就自5月起,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飞行检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药店672家,其中查处13家,责令限期整改154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3家,企业主动核减经营范围113家,主动歇业26家,主动注销药店11家,主动注销执业药师190人,而阜阳市医保局,则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481家,约谈医保定点药房4家,暂停17家医保定点药店的医保结算协议,解除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协议。同时,对其他问题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13起查药店的越来越多了:其实,疫情期间,药店作为抗疫“前线哨点”,已经受到了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公安机关、检察院、城管局等都对药店的药品和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质量、是否哄抬物价、是否囤积居奇、是否合规经营等进行频繁的检查,对防疫政策的落实进行严密的监督。仅在疫情期间,类似上述情况已经有太多案例。从案例可以看出,药品零售行业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而这种联合检查、或其他部门发起查药店行动,可能成为今后的常态。没想到,公安不仅能办案,还能查药店购销台账,能查防疫政策落实情况,能查非法防疫用品,还能查消防器材和监控设施,可以说是又全面又专业。查药店的相关职能部门越来越多了,这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密集的监管和检查之下,开药店可能也越来越难了,为了安全地应对检查、健康发展,药店还是要想办法在合法合规经营上下功夫,切记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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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总是只留给我背影

如下:2019年,对于药店人来说,显然是不平静的。2019年初,药品零售行业虽然暗流涌动,但是在表面上还处于风平浪静。而央视3·15晚会,就像一颗火星,引爆了整个行业,也掀起了2019年行业整治大潮。1、打击执业药师“挂证”针对央视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以及不规范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国家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引发行业震动。一方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部门纷纷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另一方面,在监管部门的主导下,原本近乎于“冰封”的“远程审方”重新在各地区上马,意图提高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湖南、陕西、辽宁、山东、江西、福建、重庆等近20个地区启动了远程审方工作或试点,占比超过“半壁江山”。2、定点药店“非药”下架随着国家医保基金强监管的到来,国家医保局对定点药店也提出了更严格要求,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非药下架”。据搜药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至少有十余个省市定点药店被明令禁止摆放、销售保健食品。执法部门多以文件通知、协议约定、口头通知、会议通知等方式,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3、执业药师差异化配置针对药店执业药师的配置的问题,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在促进当地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的文件中,对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均出台相应措施,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为进一步解决乡、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部分地区明确,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代表地区:陕西。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所属门店药品经营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再要求连锁企业门店负责人必须由执业药师担任。代表地区:安徽。③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统一将执业药师注册在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建立执业药师管理档案,以方便统一调配使用,并加强培训管理。代表地区:安徽。此外,另据各地发布的文件,一些地区要求医保定点药店至少配备2名义上的执业药师;部分地区通过远程审方,可1名执业药师配备可承担几家至几十家门店的药学服务;在上海等发达地区,药店需根据经营面积配备相应数量的执业药师。4、网售处方药是否放开《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该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而对于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不得在网络上销售。5、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自2018年底国家商务部发布推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文件以来,山东、云南两个省份相继发布文件,决定推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山东省已在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至此,全国明确提出(试点)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省份已有三个,分别是广东、山东和云南。6、药店纳入集采自国家推动药品带量采购以来,已有多省市鼓励定点药店参与,但最为典型,已有实际动作的只有山东、浙江、上海以及广东。5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明确提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可以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并要求从6月1日起开放开户申请,7月1日起正式启动相关工作。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下发文件,允许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权限,相关工作5月底前完成,同时规定了采购的药品范围——慢病药品。9月11日,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下发《关于做好我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交易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线上交易。11月21日,上海推进“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在《关于“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的文件中要求,所有在医保定点药店(医保柜台)销售的药品均需由医保定点药店与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议定零售价。议价价格仅对该定点药店有效,议定零售价需与医保结算价格保持一致。7、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药店来说,本次修订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在新法将“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列入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必备条件中,施行多年的GSP认证正式取消。二是《药品管理法》加大了对销售假、劣药的处罚力度,即便是情节较轻的,亦处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三是本次法规修订也对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药品检察员队伍进行了规定,监管部门将利用“飞检”,进一步约束药店的不合规行为,起到强化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8、24h售药今年以来,药店能否24H售药的问题再次受到社会以及行业关注。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部分地区的监管部门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如在西安市临潼区,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约谈了辖区17家药品零售企业,要求写下承诺书,保证能24H售药。唐山市医保部门针对不能提供24H售药的定点药店,拟给以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的处罚;而在广西、安徽等地的相关文件中,也鼓励药店配置24H自动售药机,为居民提供24H售药服务。9、承接医疗机构药房功能零售药店或在未来成为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房。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指出,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在不改变药品经营方式的前提下,承接社区等医疗机构药房药事服务功能。无独有偶,广东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推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到了要探索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建立合作关系。零售药店根据药品的给药途径及需求,可将用药配送至参保患者就诊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或发放给参保患者。10、慢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为了方便慢性病患者购药,多省发文,鼓励药店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由执业药师凭患者处方、诊断证明等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对建档患者在一段时期内购买治疗慢性病药品的,可不凭处方,根据档案记录直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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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我别毁我

正规单位人员的执业药师证不可以挂靠。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属地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所有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亦须一并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于2019年 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扩展资料: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按照以下要求处理:1、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3、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4、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参考资料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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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随便

不可以。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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