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8
浏览数
11417
SunshineMoonshin
我们常说买卖好做,伙计难搭。既然你们是两人合伙开办的公司,负责钱的问题肯定是由自己内部人来做。我觉得排除相互猜疑的情况外,他妻子也应该算一个不错的合适人选。你也应该能够理解这种做法,如果有不同意见,两人可以相互商量,相互协调,以避免由小意见造成大分歧,最后分道扬镳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留你疑点
可以,属于股东的查账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只要股东有合适的理由,可以委托会计师代表股东查阅公司账目,进行审计。如果提起审计遭领导拒绝,就必须集合50%以上的股东权利来提起审计,并且可以指定审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