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花心想要我的未来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对各子公司进行分类,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两类。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其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一致的情况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以有关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不需要进行调整;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则需要考虑重要性原则,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除应考虑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的差别外,需要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在购买日设置的备查簿中登记的该子公司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的公允价值,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金额。调整分录(以固定资产购买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为例)如下:(1)投资当年借:固定资产-原价(调增固定资产价值)贷:资本公积借:管理费用(当年应多提折旧)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说明的是,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年初“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金额应与上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应项目的金额一致,因此,上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涉及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的,在本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和抵销分录时均应用“股本-年初”、“资本公积-年初”和“盈余公积-年初”项目代替;对于上期编制调整和抵销分录时涉及利润表中的项目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栏目的项目,在本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时均应用“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代替。借:固定资产-原价(调增固定资产价值)贷:资本公积-年初借:未分配利润-年初(年初累计应多提折旧)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借:管理费用(当年应多提折旧)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二、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调整分录如下:1、投资当年(1)调整被投资单位盈利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2)调整被投资单位亏损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3)调整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4)调整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假定所有者权益增加)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资本公积-本年2、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1)调整以前年度被投资单位盈利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未分配利润-年初(2)调整被投资单位本年盈利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3)调整被投资单位以前年度亏损借:未分配利润-年初贷:长期股权投资(4)调整被投资单位本年亏损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5)调整被投资单位以前年度分派现金股利借:未分配利润-年初贷:长期股权投资(6)调整被投资单位当年分派现金股利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7)调整子公司以前年度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假定所有者权益增加)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资本公积-年初(8)调整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假定所有者权益增加)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资本公积-本年需要说明的是,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
冷夏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报表,属于法定报表的会计调整事项。法定指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编制的报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3、第二十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你智商太低还是数月亮把
会计调账有如下几种方法:1、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分为两部分编制调整分录;调整报表项目和附注。2、未来适用法: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3、红字更正又叫“红笔订正”、“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4、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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