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6138
霜风袖
假的。
中级会计职称之所以有价值被认可,是因为备考的过程中,将知识理论与实际经验相结合,是一次质的提升。无论是升职、加薪还是跳槽绝不是只看证书就可以的,能力跟不上去凭什么得到认可。
相信很多考生在备考前都会去找很多的资料,一累积下来手中的资料很多,但却无从下手。到底该从哪一个开始,如果每个资料都学习一遍,不仅耽误备考时间,还起不到任何作用。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注意事项
中级会计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并且仍然禁止携带计算器。往年不少考生反映,平时都是练习纸质版的习题,考试时第一次用电脑答题,计算器用不惯,公式不知道怎么输入,白白浪费了考试时间,会做的题来不及做。
做题是检测自己学习情况的一种方式,但是许多考生急于求成,认为题海战术是最好的学习方法,但忽略了总结的重要性,并且没有正确利用好错题。在考试前,任何错题都是有价值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
双手拱让
一、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平均分值16分左右,考察方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这部分知识点难度较大,且根据民法典修改很多细节性内容,考大题的可能性比较大。考生要理解这部分知识点不能死记硬背。内容多和生活中息息相关,考生在学习中可多看案例,理解记忆,不懂的地方及时寻求老师的帮助。
入口在哪儿:
二、金融法律制度
本章平均分值16分左右,考察方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本部分内容分为四个阶段,证券法律制度难度最大,保险法律制度与票据法律制度难度适中,今年新增信托法律制度。其中票据法易考简答题(根据逻辑去理解记忆),考生应重点把握简答题常考法条。
三、财政法律制度
本章平均分值9分左右,考察方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本章属于次重点章节,一般以客观题为主,理论性强,知识点较为繁杂和琐碎,需要记忆的地方较多。
四、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平均分值16分左右,考察方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更多关于注册中级会计师相关题可以进入高顿教育网站咨询
世人谓我恋长安
“合同法”是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的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
合同的订立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他在等她
生活中,借款合同可能会以房贷、消费贷、网贷等等情况发生在我们生活中。如果想考得很难,可以和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混合起来考。但个人认为,中级会计职称会考的比较常规。主要是考察的最高利率、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利息,以及借款利息不能预先扣除的基本概念。 生活中,分子往往就是利用民众可能不知道一些特殊情况其实是法律不支持的,所以达到了他们的目的。曾经,我朋友问我:她的朋友想不要给家里添麻烦,于是找网贷借了一笔钱。结果网贷公司说她填错资料,涉嫌“贷款罪”,并收走了她几百块的“手续费”,并要求她赔偿5,000块钱,不然就告她。我跟我朋友说:你让你朋友千万别给他们转钱。的是对方,那个绝对是个假网贷公司。你只是填错资料不可能就构成“贷款罪”。后来,我朋友还是成功地劝这位姑娘报警,虽然最终还是损失了几百块的“手续费”,但是没有进一步陷进犯罪分子的圈套,还是好的。 题外话扯远了。我意思是,有些时候有些法律知识,还是能够帮忙提高自己的反诈意识,减少自己的损失。1、借款合同的成立如果是和企业,比如银行,或者正规网贷公司,就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书面合同。 但如果是和自然人借钱,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都是贷款人把钱交给借款人时开始。自然,利息也从贷款人收到钱时开始计算。2、贷款人的义务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贷款人(一般指的企业机构,因为自然人间借款是交付款项时成立,所以一般不存在这种问题)没有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款项,造成了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可以追究金融机构的违约责任,要求金融机构赔偿损失哦。3、借款人的义务这个不用说了,俗话说得好:“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只要借款合同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就应当在约定的期限里还钱。如果没约定什么时候还钱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4、关于利息的规定利息并不是随便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在合理范围内法律会保护,超出合理范围借款人愿意给就给,法院是不会保护不合法的利息的。(1)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刚才故事里的姑娘,连借的钱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先交了几百块钱“手续费”。事实上,如果大概了解法律的话,她是有机会意识到不对劲了。正规的金融机构是不可能因为借这么几万块,就要几百块钱的“手续费”的,这根本就是变相利息。算一下,这手续费算一下,比例已经高得吓人。感觉已经接近“砍头息”了操作了。如果日后有机会学财务管理学,就仔细讲讲,这种操作的实际利息的年化利率能有多高。(2)利息的计算和利率的规定一定要树立一个观念:高利贷是违法的。怎么算是国家认为的高利贷,也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超出国家规定利率的借款,就是高利贷,超出部分的利息,国家是不会帮放高利贷的那个人的。 我们知道,利息的计算基于这样一个公式:利息=本金*利率*借款期间所以法律就基于这3个层面进行规定了 。 ①关于借款时间借款时间越长,自然利息就越多。所以要解决的问题一个是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利息,一个是什么时候终止计算利息。 一般就是以约定的借还时间作为起止时间囖。但是或许买房的人都遇到过,需要提前还贷的。那么提前还贷按什么时候停止计算利息。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是,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的来。没有就按提前利息当日作为停止计算利息的日子。②关于借款利率自然人之间如果没有约定,是没有利息的。但如果想要利息,只要脸皮厚,开口达成约定还是可以有利息的。而企业,通常我们都是默认企业是盈利的,所以可以根据当地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一个利息。 从2020年8月开始,新出台了新的法规。之前规定的民间借贷年利率24%受法院支持,对于现在新签的就借款合同就不管用了。如果是去年参加过“经济法”的考生,请务必注意这里的变化。 按照民法典最新的要求,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一条对逾期利息也同样适用。而且,如果发生逾期时,不但约定了逾期利息,还约定了违约金和各种各样的“费用”,那么可以试着把这些“逾期利息”、违约金和费用都加起来。看看是否超出签合同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千万不以为,只有叫做“利息”的部分才是利息。③关于本金正常一笔借款,借完了,还了就没什么事情了。循环借款时出现一种特殊情况。比如,我找某贷款公司借了一万元,年利率8%,一年后我还不起。于是我连本带利一万零八百元借了一次,年利率仍然是8%。那这个合同的本金应该算多少呢? 这个时候有没有想起一个熟悉的词“定投的力量”,可惜在这里就不是什么好词了。 那要看这个一万零八百元结算出来了的利息864(10800*8%),重新按照一万元的本金计算利率(86410000=8.64%)是否超出了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没超过,那么法院会支持你这么干,如果超出了,那么法院不会支持超出的部分。(3)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如果有另行约定的,就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看看借款是否超过1年。如果借款期限是超过1年的,每届满一年支付利息。如果期限是不满一年的,在返还借款时本息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