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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晴北暖
执业药师是不会取消的。而且在2020年4月份,执业药师法规的考纲内容中,就明确了这一点:“不得以“远程审方”等方式替代国家对执业药师的配备要求。”之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了一则简讯,主要是关于推进远程审方、促进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到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等展开的交流内容。交流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两点,都值得我们去关注:1、推进执业药师发展加强执业药师配备使用。这一点肯定了执业药师是在群众日程生活不可或缺的,作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岗位,国家清楚认识到对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情况的监管非常重要,且会不断支持执业药师的发展。2、远程审方是辅助不应代替执业药师这一点很重要,表明“远程审方”是现阶段执业药师人员配备不足,为了满足药店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补充和辅助操作。不应该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执业药师面对面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进行用药咨询和指导的这些操作是不能替代的。更多关于执业药师的问题,可以咨询润德教育,润德教育独创O2O(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线上的自学+标准化教学模式与线下的个性化互动教学、小组教学模式等相结合。润德教育十分重视互联网营销,专门设立了新媒体营销队伍,其中,《执业药师圈》微信公众号已突破25万粉丝的大关。最新报考条件你是否符合?一键测试,今年能否报考马上知道
有你爱我不必多说
当然不会,国家12五就明确提出,12五结束全部药店都要配备执业药师,所以执业药师不会因为近段时间网上说的取消什么职业考证的影响,我现在也在备考今年的执业药师考试,从5月19号一直坚持到现在每晚从7点半看书到12点,坚持吧,有付出才有收获
原来我只是个多于的
哪些情况属于违纪违规行为将会被取消成绩,记录诚信档案库?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31号令》获悉: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第十一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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