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6
浏览数
14769
孤浪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外国投资者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一期出资后的其他各期的出资,外国投资者应当如期缴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出资的,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外国投资者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出资的,应当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第三十二条规定:外国投资者缴付每期出资后,外资企业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如果是第一期出资,工商局罚款是有根据的,如果第一期已缴足法律规定的资本金,那么只要你们公司的出资不违背章程的规定,那么工商的处罚理由就站不住脚。
神明可爱
收到注册资金 有个汇率月底 有个汇率存在一个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的问题不过如果你不出售外汇的话也就是一个公允价值变动 实际没什么变化 就是一个预期的收入和支出但是要在报表中反映出来所以 算两次那然后差额 计入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平了 (*^__^*) 嘻嘻……
起床
收到投入资本的,按照当日实际汇率计算为人民币入账。直接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不得使用协议汇率或者近似汇率,必须为当日即期汇率,所以收到外币资本,也不存在汇兑差额问题,没有损益。假如收到的外币没有立即在银行换为人民币,那么在以后的活动中还为人民币后再计算汇兑损益。
停止追逐
一、实收资本按收到外币当日汇率折算的记帐本位币记账。
二、按收到当日汇率
借:银行存款-美元 100W美元
贷:实收资本 683W人民币(假设汇率为6.83)
借或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月底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是683W,银行存款按月底汇率折为人民币,两者差额放在汇兑损益。
三、不得使用协议汇率或者近似汇率,必须为当日即期汇率,所以收到外币资本,也不存在汇兑差额问题,没有损益。假如收到的外币没有立即在银行换为人民币,那么在以后的活动中还为人民币后再计算汇兑损益。
扩展资料:
一般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3、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