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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说夜的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报名时间:8月10日9:00至8月16日17:00缴费时间:8月10日9:00─8月17日17:00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5日至10月22日资格审核方式: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24日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1〕45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时间8月10日9:00至8月16日17:00二、考试信息(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二)考试设置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三)考场设置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免二科两种类型。(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各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四、考试大纲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公布。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重庆市执业药师协会负责。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81号,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大楼1号楼308室(万友康年大酒店右侧斜坡上行后右转前行30米),联系人:谢老师、邓老师,联系电话:023-68810534。五、报名程序和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及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范围规定的报考人员将作报名无效处理。(一)注册信息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继续完成报名。(二)信息填报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10日9:00─8月17日17:0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1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2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22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六、成绩查询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源来你是我的梦
因为前不久,执业医师和执业会计师都传出了作弊的消息,所以现在处于严打状态。作弊本来就是很危险的事情,如果选择这个时候作弊,或者是泄露考题,后果会更加严重。如果你的章是在本单位盖的,那就更要小心了。因为一旦作弊成立后,国家的有关部门会公开公布的。也就是说单位中最上层的领导都会因为某人作弊而难看。应该会全公司通报批评,严重的甚至工作就没有了。如果你的章不是在本单位的,那就更难堪了,恐怕连那个帮你盖章的人都会牵连进来。在这奉劝那些想考作弊和泄题通过人,乘早放弃吧。可能真的不能考了,您最好再去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上找一下相关内容了解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朋友。
蓝鲸少年依旧蓝时光少女依旧美
国家人社部发布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为考生划下红线。新规取消“禁考”处理规定,违纪和特别违纪行为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规突出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法治精神,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作出了较大调整。取消了“禁考”处理规定,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分为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等不同情形。其中如抄袭、协助抄袭、伪造证件、使用通讯工具等严重违纪违规和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两类情形,在给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的同时,其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分别为“五年”和“长期记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其次,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雷同处理规定,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成绩无效,并可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做出相关处理决定。此外,进一步完善了违纪违规处理程序,重申了被处理应试人员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更好地维护保障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虽然取消了“禁考”,但面临的却是比“禁考”更为严厉的处罚!不仅成绩无效处理,而且还被记录进档案库,对就业和升职都有极大的影响。各位执业药师考生千万别以身试法,只有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学了,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
想哭但又硬撑着笑
根据2016年考试报名通知,徐州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XXX同志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