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可以不继教吗

唯独他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6242

首页> 医学> 执业医师可以不继教吗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我家的马桶能养鱼

已采纳

不一定。需要看您的学分,考主治医师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Ⅱ类学分75—100学分。不能跨年度汁算,并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49评论

诱心硬汉

医师继续教育学分作为医院聘任、职称晋升、执业证书注册中必备条件之一。进职称必须要医师继续教育学分。 相关规定及医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登记、考核、验证制度。 医教部每年年底进行学分登记。学分登记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学分登记的证件如有损坏、丢失,学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申请补发。 考核分为达标和不达标,各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率须达100%、达标率90%。经检查登记内容真实,在《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考核专页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医教部每年项卫生局上报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 学分达标作为医院聘任、职称晋升、执业证书注册中必备条件之一。并且将参加院内组织的法规课程的出勤率作为个人年终评优及评选先进科室参考指标。评选先进科室及先进科主任的资格,要求本科内人员学分达标率在95%以上。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162评论

一个虚情一个假意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则,内容如下:第九条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点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迷信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职业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职业满五年的。847

157评论

咖友

在公立医院,包括基层的医院,这个分是必须修的,不合格好像还要买分数呢,没证好像就不用修。私立医院就不清楚了。

91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