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中歌声悠长
自产产品赠送他人的,按视同销售处理。注意,视同销售只是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即按同期同类产品的售价(比如成本80,售价100)按(产品成本+同类产品的售价*17%)计入销售费用97元,销项税17元,库存商品80元。分录:借:销售费用97贷:库存商品80 销项税17另外,由于是赠送,也就是白给,没有经济利润流入企业,不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用调增。也就是只调整增值税不调整所得税。
贱人多作怪
给你举一例子:某市一家大华超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为抢抓商机,增加销量,2009年5月开展节前促销活动,电器柜节前开展“满送”销售方式(满100元送10元)的促销活动,出售“29英寸红星牌彩电”,售(标)价 1800元/台,成本为1350元台。假定在促销期凡在本柜购买本商牌彩电,按此规定执行成交。月末结账前,经核算1月份消费者购买此品牌彩电50台。(1)发生“满送”销售实现时会计处理:借:库存现金 9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76923.08[(50×180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76.92[(50×1800)÷(1+17%)×17%](2)发生“满送”费用时会计处理:借:销售费用 9000[(50×1800)÷100×10]贷:库存现金 9000(3)结转销售成本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67500贷:库存商品 67500假定该柜开展的是“满减”销售方式(满100元减10元)的促销活动,出售“29项寸黄河牌彩电”,售(标)价1800元台,成本为1350元台。规定在促销期凡在本柜购买此品牌彩电,按此规定执行成交,将满减额与销售额同在一张发票上。月末结账前,经核算1月份消费者购买本品牌彩电50台。
回不去的路段
杯子作为促销品随商品一起销售,其杯子不属于商品销售品;杯子是促销活动的赠品,属销售业务活动中费用支出性质,其实际耗用应列入当期销售费用。由于杯子的价值较小,且具有易损性,作为销售赠品,应直接入库存材料核算;所以,应作分录:借:销售(营业)费用---促销费支出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为你厮杀
分录应该是:
借其他应收款-促销费2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800
上交的税金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154
贷:现金154
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2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800
同时
借:本年利润154
贷:其他业务成本154
说明:因为你是一般纳税人,促销费在地税上交,不是你的主税种,所以不能算在主营业务收入里,因为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要与增值税申报表里的主营业务收入是一致的,所以这个收入要列在其他业务收入里。
因为是你开具促销发票,要收到款,不可以列在费用里。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