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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要年检。持有会计证的人员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二、说明。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办法规定:
1、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2、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3、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4、《规定》列举了继续教育的多种形式及各种形式学分的折算方法。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6、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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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有的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海。
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会计证,那时就得重考了。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被吊销会计证。
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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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检时间: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2、年检操作:《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3、休产假人员;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5、其他特殊情况。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