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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必牵强在说爱我
初级会计实务应交税费1.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产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2.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该科目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提应交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考点练习:【单选题】下列各项税费中,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是()。A.耕地占用税B.印花税C.车辆购置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在下面不要提前偷看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了应交税费。选项AC计入相关资产成本,选项B计入税金及附加。选项ABC,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故选D。初级会计经济法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1)根本法:就是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立法的依据;(2)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普通法根据宪法确认的原则就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效力低于宪法。2.根据法的内容划分(1)实体法:指具体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等;(2)程序法:指为了保障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行政诉讼法等。3.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1)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相互关系;(2)国内法:主体主要是该国的公民和社会组织,调整对象是一国内部的社会关系。4.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1)公法:凡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2)私法:凡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法律,如民法、商法。5.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1)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文件;(2)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6.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1)一般法:指在一国领内对一般公民、法人、组织和一般事项都普遍适用,而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如宪法、民法、刑法等;(2)特别法:指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主体或在特定时期内或对特定事项有效的法律。下面还有考点呦~考点练习:【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属于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答案在下面不要提前偷看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区别在于法律适用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不同。
七月里我独自绽放
【导读】追索权是指在票据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未得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的备考,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高频考点,以便更有效的备考,节省更多的时间。当然,这离不开考生自身的努力。虽然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一定会失败。
【知识点】追索权
问:什么是初始追索权和追索权?
回复:
追索权,包括初始追索权和追偿权;
初始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对其所有前手的追索权;追索期为6个月;
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进行初始追索权后,已清偿持票人追索权的人可以行使再追索权。追索期为3个月;
例如:A签发票据给B,B背书给C,C背书给D,D背书给E,E为持票人,E对D行使最初追索权;D清偿E后,对C行使追索权;向丙方、丁方清偿后,还对乙方行使追偿权..
【例题-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限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形容词(adjective的缩写)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2年。
碳(carbon的缩写)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1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答案】答
【解析】(1)选项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选项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为票据到期日起“2年”;(3)选项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以上是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知识点:追索权,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点。没有出路的时候,就是发挥潜力的时候。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用的所有者权益会计图表等。,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你考试成功。
土豆丝
利用高效时间段集中记忆
通过一些研究显示,在睡前一小时以及早晨起床后的一小时,是大脑记忆力最强的时刻。所以,青藤小编建议考生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段进行集中记忆。
针对数字类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记忆
在《经济法基础》科目中会涉及到很多数字类知识点,譬如在第2章第5单元会计法律责任中涉及到各种有关违反会计行为的罚款,既有对单位的罚款也有对个人的罚款,稍有不慎就容易记混淆,而且命题人还特别喜欢考查此类的数字记忆题,很多考生都会感到烦恼。在这里,青藤小编建议大家,针对容易混淆的数字类知识点,大家可以将这些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罗列成表格的形式进行记忆,如下表:
编制口诀记忆
在《经济法基础》中有很多晦涩难懂的知识点,如果考生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只能在短期内记住,时间长了便很容易遗忘,青藤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将这些知识点编成口诀的方式去记忆,这样记忆效果更好。在青藤名师课堂上,老师常常会将比较难记的知识点编成口诀,方便考生记忆。比如会计档案管理年限口诀:“账证交清30年,月季半报10表单;固资废清后5年,其他海枯到石烂。”采取这样的记忆方法,记忆起来是不是轻松了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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