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会计交接

能不能要我安心能不能让我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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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虚度年华我们一起共度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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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这是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问题作出的法律规定。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除《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雹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后,移交人与接交人的会计责任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说如果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那么他就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也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交接而推卸责任;如果所发现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问题不在原移交人员的经办期间发生,而是在其后,则不应有原移交人员承担责任,而应有接管人员承担责任。 会计交接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这不仅涉及到会计工作的连续性,而且关系到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此要求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以及其他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敷衍了事,马虎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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剜心

一、需要移交的实物资料1、会计帐簿、凭证及报表2、印鉴3、会计档案4、财务室钥匙、办公工具等二、需要移交的电子档资料1、国地税登录用户名和密码2、财务软件登录用户名和密码3、各类表格或其他电子档密码三、其他未尽事宜

84评论

我剥开自己供您取乐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二、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三、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扩展资料

适用范围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工作交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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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rsofthe

法律分析:会计交接的的四个步骤: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3、专人负责监交;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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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贱是我的资本

一、交接前准备工作:

1、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做账务凭证处理的,应填制完整;尚未登记的账务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会计凭证加盖上经办人印章。

2、整理好移交的资料,未完成及待办事项需书面移交清楚,避免工作遗漏造成公司损失。

3、编制移交清单,列明要移交证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工具、印章等其他资料清单,移交资料的名称和数量应记录清楚。如下图:

4、现在都是网络申报,所以除了移交证件凭证类资料,还需要把公司申报纳税的编码及申报密码以及财务软件密码,还有税务、银行、社医保等的联系方式列明。确保新会计接手后能顺利进行账务处理、申报纳税等工作,交接清单如下图:

二、移交点收

1、在会计主管或者公司负责人在场时,移交人和接收人开始进行交接。

2、会计对出纳的现金进行监盘,如有短缺,应该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时期内查明处理。

3、’移交清点证件,移交的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所有的资料必须完整,不得有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上备注说明,由移交人负责处理。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和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5、移交双方对财务软件上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无误,方可交接。建议移交前,可聘请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移交审计。

6、其他相关的文件和工具交接。

7、新会计对网络申报的登录编码及密码,按交接单上内容登录一次,确认密码无误后,修改新的密码。

8、交接资料确认无误后,移交清册为一式三份,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并签上日期。

注意事项:

1、交接表要尽量写详细,内容要与实际要相符。

2、书面移交未了事项、待办事项及遗留问题。

3、移交表需详细列明单位应申报的税费、税率及计税依据,特殊事项应说明。

4、要在监交人监督下,做交接工作。

5、移交人在交接清楚后,开票系统的开票员如还是移交人要变更为接手人,金税开票系统里可以直接变更。

6、如果税务系统登记的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员是移交人,务必与接手人前往税务局做人员变更手续,否则影响下一家单位的纳税信用登记。

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销时,应安排必须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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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忘记却挥之不去

会计交接需要交接清楚下列三项事物:

一、会计凭证类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

二、会计工具类

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三、会计电算化类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适用范围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工作交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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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抑不了的心葬

写份清单,凭证,帐 都要的各种报表也都需要。所得税他们不做你自己做 不过在12月份他们应该做完所得税了你只需要在1月份交 可以了 不过看现在这个时间不知道你是什么地区的 有的地方报税时间已经结束了。所得税实在弄不清楚 在你们地区年终汇算之间请会计师事务所出份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按照报告报税就可以了。(不过你们老板得出钱 ,看他同意不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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