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是人不是魂劳娘是魂不是人
不会。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且须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成为执业药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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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你可以看一下2017年四川的规定,具体的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7号)执行。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药品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5199。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各地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