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会计师党委

拿的住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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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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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保障注册会计师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特区内从事独立审计及相关业务的行为。本条例所称的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活动。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律性管理。第四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审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国有企业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应当独立、客观、公正,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则。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第六条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第七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八条下列业务应当由注册会计师承办:(一)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依法出具的上述报告,具有法律证明效力。禁止非注册会计师使用注册会计师的名称或者以注册会计师的名义从事有关活动。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委托非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办理下列业务:(一)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会计培训;(二)代理企业注册登记;(三)资产评估;(四)税务代理,出具税务报表;(五)财务、税务、投资等咨询服务。第十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的,可以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市财政部门备案。第十一条申请注册应当由申请人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如下材料:(一)个人申请报告;(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书;(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二年以上并且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四)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五)二名注册会计师的推荐书;(六)参与过的主要审计项目目录。第十二条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注册。准予注册的,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不予注册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复议。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已注册的撤销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三)因经济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未满三年的;(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未满五年的;(五)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六)违反注册规定,提供虚假材料的;(七)离开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自行停止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复议。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应当符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会员有退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权利,但已被投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者欠缴协会会费 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拒绝或者暂时拒绝其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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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星折月

一、删除第十七条第(一)项。二、第十八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五年以上,且无不良执业记录。”三、第二十条修改为:“个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二)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专职从事审计业务十年以上,且无不良执业记录;(三)注册资本五十万元以上;(四)在深圳市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和必要的设施;(五)有两名以上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个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请并呈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四、删除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五、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五年以上,且无不良执业记录。”六、第三十条修改为:“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依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七、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特区临时执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获得准许并办理执业登记。”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项的顺序做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02年5月10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进行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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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人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1995年4月21日由原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深圳市社会审计协会联合建立的。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监督委员会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协会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会员大会监督。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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