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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男神
新会计准则下原“低值易耗品”记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视同存货,作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分次摊销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复适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采用分次摊销法的情况下,需要单独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
黑色年华
低值易耗品属于资产类科目。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彼岸花瓣
低值易耗品属于会计一级科目啊,新会计准则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并没有变化。1、低值易耗品可以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 2、低值易耗品也可以按品种类别设置明细科目,如鼠标、桌子等。实务中,有的为了省事,低值易耗品不设置明细科目,而是通过设置低值易耗品明细表辅助核算的方式比较简单。
时光不回
新会计准则不仅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新准则取消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原《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设定的单位价值标准,这使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之间的区别变得模糊。到底新准则下该如何区别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取消了原来规定的2000元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主要给出了判断固定资产的原则标准,而且唯一的定量标准仅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说明企业必须根据新准则的原则自我判断。但这里的判断不仅是企业对每一项有形资产需对照准则分别判断,还必须对照企业本身根据新准则制定的内部统一标准(特别是价值的量化标准)进行判断,只有同时符合了这两个标准,才可以将有形资产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否则就应归属于低值易耗品。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的是,新会计准则不仅没有给出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定“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而是将《企业会计制度》下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合并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归类为存货,不过企业可根据需要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解释:“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笔者认为,该解释没有违反新会计准则的精神,因此,我们仍可以对低值易耗品简单理解为企业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摘自《中华----会计。。。网校》
是你欠我的
在新会计准则里,“低值易耗品”通过“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来核算。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等。按照不同的种类分别在“在库”、”在用“、和“摊销”中进行明细核算。账务处理如下: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其他方法,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贷记本科目(在库);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报废时采用一次转销法,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采用其他摊销法,按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摊销),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同时,按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