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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所需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扩展资料: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证年审
日子只能往前走
可以
原则上会计证的继续教育是必须本人参与的,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实际参加,他们都通过目前社会上的会计中介机构办理,所以会计证的继续教育在实际生活中可以找人替办。一般当地会计培训中介机构都代办该事项。
会计继续教育坚持以属地原则为主,级别管理为辅的原则。一般地,高级培训权限在中央、省里,中级培训权限在地市一级,初级培训在县里,按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的属地原则培训。在培训中不仅要传授知识,更重要的在于咨询,解决日常学习、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会计服务水平。
扩展资料:
会计继续教育审查事项: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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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二、原则上会计证的继续教育是必须本人参与的,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实际参加,他们都通过目前社会上的会计中介机构办理,所以会计证的继续教育在实际生活中可以找人替办。一般当地会计培训中介机构都代办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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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只要是在武汉市财政厅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都曾经问到过,那么武汉会计证到底该如何年检,会计证年审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哪些资料呢?关于这些问题,相信更多还未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的会计新人还都不太清楚,今天武汉依明教育就详细为您解答有关武汉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的问题:凡在2010年武汉市财政局取得的会计资格证现在都需要年审了,具体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流程为:在武汉会计继续教育网完成48学时继续教育培训,通过之后携带继续教育证明和会计证原件到财政局办理会计证年检登记,即可完成整个会计证年检。当然,如果您没有太多空余时间去学习的话可以将您的会计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代办委托书寄回到武汉依明教育,我们将全程为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办好之后付款,让您年审无忧!凡事湖北省内签发的会计证在武汉依明教育参加会计证年审都只需要一个月就能办好(PS:会计证过期者和洪山区财政局除外!)关于武汉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所需资料,武汉依明教育在上文中已经描述得非常清楚了,在这里就不再重复了,下面通知一下武汉依明教育举办的2012年武汉市财政局会计证年审报名方式:公司现场报名: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鹏程时代1112室附:武汉依明教育乘车路线:到中南二路或者中南商业大楼站下车即可):411路、108路、521路、522路、540路、537路、577路、576路、578路、581路、583路、586路、587路、601路、701路、702路、709路、723路、729路、805路、618路、64路通宵车、64路武汉依明教育提示您:办理会计证年检请找正规机构!谨防会计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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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要年审。但要求持证人员从取得会计证的次年起接受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在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表中记录。二、说明。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新办法取消了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同时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1、新办法规定,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2、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3、《规定》列举了继续教育的多种形式并规定了各种形式学分的折算方法。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如:(1)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2)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3)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5)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等等。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各项相关信息,其中包括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5、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看不透维也纳的忧伤读不懂贝多芬的忧伤
原则上会计证的继续教育是必须本人参与的,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因各种原因并没有实际参加,他们都通过目前社会上的会计中介机构办理,所以会计证的继续教育在实际生活中可以找人替办。一般当地会计培训中介机构都代办该事项。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继续教育规定》适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需求,对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适用范围。
二是确定指导思想,提出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是确定基本原则,包括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高能力;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等。此外,还强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