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劳务派遣单位

酸草莓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4473

首页> 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考试劳务派遣单位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素白头

已采纳

多项选择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下列情形中,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 )。

A.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B.劳动者提出并与无过错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D.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B.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

C.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D.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下列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劳务派遣公司以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B.用工单位将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又派遣到其他公司工作

C.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达到其用工总量的8 %

D.用人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其所属分公司派遣劳动者

参考答案

1.

【答案】AC

【解析】选项BD劳动者提出(试用期内提前3日或者协商一致)与无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答案】BC

【解析】选项B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选项 C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

【答案】AC

【解析】选项 A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选项 B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选项 C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选项 D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在初级会计职称早期的备考过程中,考生们可以通过做题来了解和稳固知识点,为后期的复习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环球青藤小编也祝大家明年的考试顺利通过!

38评论

梦初醒欲断肠

不能。劳务派遣的话,工资待遇不和正式员工看齐。虽然现在有法 律要求同工同酬,但是执行起来很难。你只能拿派遣工资,而派遣工资基本上是不和职称挂钩的。如果想职称有用,建议找一份有正式身份的工作,且该单位的人事制度和职称挂钩

129评论

楼台烟雨中

老A很有钱,有三座钨矿,控股了一家金矿,还开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了很多工人,然后和别的矿签合同,把工人派到别的矿上工作。但是他不能把劳务派遣公司招到的工人送到他的钨矿(本单位)和金矿(所属单位)上去。这条规定就是要防止将一个本来完整的劳动关系人为地分割开。这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利于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给劳务派遣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109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