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执业药师挂证工作

目光亲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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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手没有太多挽留放你走不管黑夜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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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有发布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促进执业药师事业长远发展的多项措施,其中有几项密切影响执业药师的要求,一起来看一下吧!官方提到,为推动执业药师工作改革发展,优化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方便执业药师注册申报工作,确保执业药师能顺利注册!尤其提到,官方还将会持续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并从注册系统下手,目前已有974名挂证人员被限制“挂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规范执业药师“挂证”信息录入行为。进一步规范省局执业药师“挂证”人员信息录入,已通过注册系统限制全国974名“挂证”执业药师注册行为,助力执业药师诚信体系建设。官方还表示,将会持续开展好宣传好“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提升执业药师公众认知度。经常有执业药师自嘲,有着一身药事管理能力却被当成是个“药品推销员”,随着这几年官方推广的“最美执业药师”等活动的开展,执业药师社会认可度有了进一步的提升。除此之外,官方还强调了“加强执业药师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推进省局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最新版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中就加重强调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必要性:“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注册。也就是说,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申请注册的必备条件,如果没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的话,会影响执业药师注册上岗。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也透露了执业药师考试方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坚持“以用定考”,不断提高命审题质量。”参加过执业药师考试的学员们应该也有感觉到,如今考试试卷的考察除了密切联系教材内容,也更加侧重“以用定考”,覆盖知识面更广,在考法上有了更多的创新,出题也更加灵活,所以也就更加考察学员在情景中的实践应用能力。总的来说,执业药师是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官方发布的各项改进措施,都是为了打造一支高素质执业药师人才队伍,把控好执业药师考试的准入关,提升执业药师社会地位,并同时做好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从各方各面促进执业药师的长久发展!还没有拿证的朋友们,趁着政策利好,务必赶紧努力提升拿下证书!未来可期,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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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总

一旦查实执业药师挂证者,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记录,并对外公示。在不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通知》还提出,各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结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执业注册信息,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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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已断缘分已尽

如下:2019年,对于药店人来说,显然是不平静的。2019年初,药品零售行业虽然暗流涌动,但是在表面上还处于风平浪静。而央视3·15晚会,就像一颗火星,引爆了整个行业,也掀起了2019年行业整治大潮。1、打击执业药师“挂证”针对央视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以及不规范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国家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引发行业震动。一方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部门纷纷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另一方面,在监管部门的主导下,原本近乎于“冰封”的“远程审方”重新在各地区上马,意图提高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湖南、陕西、辽宁、山东、江西、福建、重庆等近20个地区启动了远程审方工作或试点,占比超过“半壁江山”。2、定点药店“非药”下架随着国家医保基金强监管的到来,国家医保局对定点药店也提出了更严格要求,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非药下架”。据搜药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至少有十余个省市定点药店被明令禁止摆放、销售保健食品。执法部门多以文件通知、协议约定、口头通知、会议通知等方式,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3、执业药师差异化配置针对药店执业药师的配置的问题,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在促进当地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的文件中,对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均出台相应措施,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为进一步解决乡、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部分地区明确,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代表地区:陕西。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所属门店药品经营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再要求连锁企业门店负责人必须由执业药师担任。代表地区:安徽。③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统一将执业药师注册在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建立执业药师管理档案,以方便统一调配使用,并加强培训管理。代表地区:安徽。此外,另据各地发布的文件,一些地区要求医保定点药店至少配备2名义上的执业药师;部分地区通过远程审方,可1名执业药师配备可承担几家至几十家门店的药学服务;在上海等发达地区,药店需根据经营面积配备相应数量的执业药师。4、网售处方药是否放开《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该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而对于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不得在网络上销售。5、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自2018年底国家商务部发布推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文件以来,山东、云南两个省份相继发布文件,决定推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山东省已在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至此,全国明确提出(试点)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省份已有三个,分别是广东、山东和云南。6、药店纳入集采自国家推动药品带量采购以来,已有多省市鼓励定点药店参与,但最为典型,已有实际动作的只有山东、浙江、上海以及广东。5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明确提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可以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并要求从6月1日起开放开户申请,7月1日起正式启动相关工作。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下发文件,允许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权限,相关工作5月底前完成,同时规定了采购的药品范围——慢病药品。9月11日,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下发《关于做好我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交易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线上交易。11月21日,上海推进“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在《关于“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的文件中要求,所有在医保定点药店(医保柜台)销售的药品均需由医保定点药店与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议定零售价。议价价格仅对该定点药店有效,议定零售价需与医保结算价格保持一致。7、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药店来说,本次修订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在新法将“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列入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必备条件中,施行多年的GSP认证正式取消。二是《药品管理法》加大了对销售假、劣药的处罚力度,即便是情节较轻的,亦处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三是本次法规修订也对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药品检察员队伍进行了规定,监管部门将利用“飞检”,进一步约束药店的不合规行为,起到强化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8、24h售药今年以来,药店能否24H售药的问题再次受到社会以及行业关注。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部分地区的监管部门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如在西安市临潼区,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约谈了辖区17家药品零售企业,要求写下承诺书,保证能24H售药。唐山市医保部门针对不能提供24H售药的定点药店,拟给以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的处罚;而在广西、安徽等地的相关文件中,也鼓励药店配置24H自动售药机,为居民提供24H售药服务。9、承接医疗机构药房功能零售药店或在未来成为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房。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指出,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在不改变药品经营方式的前提下,承接社区等医疗机构药房药事服务功能。无独有偶,广东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推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到了要探索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建立合作关系。零售药店根据药品的给药途径及需求,可将用药配送至参保患者就诊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或发放给参保患者。10、慢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为了方便慢性病患者购药,多省发文,鼓励药店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由执业药师凭患者处方、诊断证明等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对建档患者在一段时期内购买治疗慢性病药品的,可不凭处方,根据档案记录直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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