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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又爱着谁
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账务上当然的有,但是可以用以下方式抽走: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4、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 5、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分配,从而以先分利润的名义达到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 6、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
他很远梦很近
挂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以后就作存货、固定资产、费用等冲预付、其他应收注册资金抽逃的财务表现形式第一在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其它应收款”记录,而贷方以“银行存款”记载出资的“移转”。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在《资产负债表》上记载的表现形式就是公司在 “资产”项下始终以 “其它应收款”方式长期挂账,以达到资产账面上的平衡,而事实上股东并未与公司发生实际的、正常的业务往来。因此对于这种财务挂账方式实质上是否属于抽逃对公司出资的行为,关键是与财务凭证记载的 “其它应收款”相对应的,是否有符合市场规则的合理、公平、公正的交易,从而来反映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是正常的业务往来。若股东并没有公正、合理地向公司支付所转移资金公平的对价,则可认定为股东抽逃了对公司的出资。第二在公司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长期投资”记载,贷方则以“银行存款”反映股东出资的“移转”。这种财务记账形式就是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以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的形式将其出资转到股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之中,从而实现出资的抽逃。这种“长期投资”是否真实的核定,首先在于被公司 “长期投资”的公司在形式上是否对公司的这笔 “长期投资”开具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其次在实质上公司作为被 “长期投资”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是否因这笔“长期投资”真正、公平地享有了投资权益。第三在公司财务上不记账,即公司“银行存款”项下账面上的公司注册资金并未减少,而实际资金已被划转给股东,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流动资产”科目中“银行存款”只是一个虚假的夸大数字。这种情况,只有核对银行对账单才能发现公司资金的实际减少。这种行为在实质上是股东对公司资产的“偷窃”。因为股东出资后,按公司法有关程序注册成立公司,股东出资已不再是股东的财产,而是公司的独立财产,因此股东只是持有公司的股权而享有股东利益,资本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关键是对股东出资资金(或相应的资产)的所有权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移转”时,股东是否向公司支付了公正合理的对价,即股东是否向公司支付了等值的资产或权益。而判断是否支付了公正合理的对价,其主要依据是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比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利润分配表、记账凭证、长期投资账册及银行对账单等。
你不需要他
注册资金”指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抽掉会计做账科目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贷:银行存款如果收回抽掉的资金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某
相濡以mo陌
公司注册资金抽回如何处理账务
账务处理是指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开始,通过记账、对账、结账等一系列会计处理,到编制出会计报表的过程。下面随我来了解公司注册资金抽回如何处理账务的方法吧!
目前很多公司都是靠别人的资金以支付利息为代价来完成注册,但往往需要等公司注册后及时抽回资金返还给对方,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抽逃注册资本,遇到此种情况他们又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呢,本文结合自己的一些工作经历给大家总结了一下。
一、自欺欺人式账务处理众多新公司注册后,紧跟着又将外借资金从基本户转出来还给了债权人,为了不让外界发现,掩人耳目,他们往往不做任何账务处理,即不按照现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做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同时,抽回资本转给债权人时按理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但很多企业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往往不做以上会计分录,自以为不做就不会被人发现,其实这种做法纯粹是自欺欺人,殊不知这样一来,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和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本就对不上了,而且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调节后也不相等了,如果别人用心去查账企业一点办法都没有。
二、长期挂账式账务处理有些企业会计的“原则性”倒是挺强,实话实说,该怎样记账就怎样记账,就跟上面所做的会计分录一样,把钱还给别人以后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上,数十年如一日,这就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如果相关部门动真格,企业也是难逃法网。
三、“内部消化”式账务处理这种做法一开始把资金抽逃出去也是挂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但它与“长期挂账式”有所不同的是,它不会让其他应收款长期挂在账上,而会通过各种方式在“内部”把它慢慢消化掉,常见方法有以下几种:
(1)将公司股东个人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人公司,以“抵偿”挂在其他应收款中的“债务”。其实这些固定资产可能原本就一直在公司使用,也就是说资产是真实存在的,由于手续比较麻烦,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他们并没有以实物出资,当然也就一直没有记账。抽回注册资本后,拿现有资产“抵偿债务”这种方式即解决了固定资产入账问题,也治好了抽回注册资本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这块心病。不过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抵债”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入账,原则上还必须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才行,否则是不能计提折旧税前扣除的';
(2)以“小金库”的富裕冲减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有些企业成立以后为了逃避税收,常常会以多种手段和途径设立账外账等小金库,待小金库富裕之后,再以当初抽回注册资本债务人的名义偿还当时“所欠”公司债务,冲减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
(3)对抽回注册资本挂在账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久而久之也就由大化小、由小化无了。
【相关拓展】:账务处理的内容
(一)账务处理程序[1]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二)账务核对程序
账务核对是防止账务差错,保证账务记载正确,保护资金安全的必要措施。从核对的时间和内容上分有每日核对和定期核对两种。
1.每日核对。每日营业终了进行有关账簿间的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总账各科目余额和发生额合计借贷方相等;总账按科目应与所辖分户账和余额表的余额合计核对相符。
(2)现金收付日记簿借贷各方的合计数应与现金科目日结单、现金科目总账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3)联行往来科目总账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分别与联行往账、联行来账报告表上日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本日余额核对相符。
(4)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对其中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经管人员必须核对当日领人、使用、出售及库存实物数,保证准确无误。
使用计算机作业的行处,根据凭证输入有关资料后,自动产生分户账、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的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由于数据共享,为保证账务准确,应由手工核打凭证与科目日结单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配备事后监督机构的行处,专柜则只清点凭证张数和科目日结单核对相符即可。
2.定期核对。为保证资金的准确与安全,各行处除进行每日核对外,还要按业务类型进行定期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使用丁种账的账户,如汇出汇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应按旬加计未销账的各笔金额总数,与该科目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2)贷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账核对相符。
(3)余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与该科目总账的累计积数核对相符。
(4)各种卡片账每月与该科目总账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5)在年终决算前,固定资产的账与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原值、折旧金额核对相符,低值易耗品与低值易耗品备查簿核对相符。
(6)与中央银行和其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往来的对账单应及时换人核对相符。
(7)联行间的账务核对,按联行查清未达办法定期核对。
(8)对外账务核对。各单位的存款、贷款、未收利息账户,都应按月或季填发“余额对账单”与客户对账,每年应与客户进行面对面对账。各单位送来的对账回单,经核对无误后,应按科目、账号顺序进行排列、装订、登记、入库保管。存折户应坚持在办理业务的当时保证账折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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