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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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为你不止一次的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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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为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详细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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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阶段考试

《审计》:8月27日08:30-11:00;考试时长150分钟。

《财务成本管理》:8月27日08:30-11:00(第一场);13:00-15:30(第二场);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经济法》:8月26日17:00-19:00(第一场);8月28日17:00-19:00(第二场);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会计》:8月26日08:30-11:30(第一场);8月28日08:30-11:30(第二场);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8月27日08:30-11:00(第一场);13:00-15:30(第二场);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税法》:8月26日13:00-15:00(第一场);13:00-15:00(第二场);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综合阶段考试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8月27日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8月27日14:00-17:3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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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评论

难舍难分难等难忘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月26日至28日举办,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暂缓组织考试。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财考〔2014〕7号),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本着“考生至上”的原则,我们将为暂缓组织考试的地区另行统一组织一次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专业阶段

1、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3、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二)综合阶段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175评论

只是稍微用情你就迷上我

是全国统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即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统一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所设立的一项高级证书考试,同时考生在合格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后所取得的证书也是全国通用。

其中注册会计师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的考试,专业阶段的考试包括《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六个科目;

综合阶段的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分成试卷一和试卷二(试卷一和试卷二各50分),试卷一以鉴证业务为重点,内容主要涉及会计、审计和税法等专业领域;试卷二以管理咨询和业务分析为重点,内容主要涉及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和经济法等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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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句话九句假一句真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条财政部考委会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原则,处理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委会工作。地方考委会贯彻、实施财政部考委会的决定,处理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一)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二)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第六条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考试范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第七条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第八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要交纳考试报名费。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第十条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第十一条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第十二条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第十三条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第十四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及组织考试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则、守则等,违者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秘密管理。每科目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保密期限,从该科目当年命题开始至该科目考试结束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止。第十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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