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贱不姓不能笑
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仟、佰、万、元。拓展:大写:拼音字母的一种写法,用于句首、专名的第一个字母或全字母大写的情况。也指汉字数目字的一种笔画较繁的写法,多用于账目和文件等中。2.会计书写要求: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迁徙到那头
大写的123456789和千百万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佰、仟、万。大写的10是拾。大写是汉字独有的计数方式,与阿拉伯数字相比,具有不易篡改的特性。在日常存取款等账目往来文本、商务合同文本以及公证书中,通常同时备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大写数字,目的就是以两种方式重复确定所涉及数字的真实性。
真的你
会计的数字大写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
不得用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写法。
会计数字书写
会计数字书写是指会计人员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工作规范在填制会计凭证时的内容、字迹、写法、顺序等的基本规定。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倾斜度
向右倾斜30度~45度
高度
数字高度应为表格高度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其中6要比其它数字高一些但一般不超出表格7和9比其它数字低些下半部分占据下一行的上半格。写0时不能有缺口写8时上方不能开口4的两竖要平行9不能开口和留尾巴。
零的写法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无法磨灭
财务数字标准写法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填制会计凭证时的内容、字迹、写法、顺序等的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辨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4、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5、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财务大写金额书写规范常用汉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中文大写是由数字和数位两部分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数字和数位一定要规范用字,切不可自造字。
丢了我自己
财务大写分别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仟、佰、万、元
大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2、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4、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数字的历史渊源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
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
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
为反贪枝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大写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