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证跨省执业

带刺拥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4221

首页> 医学> 执业医师证跨省执业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悲喜随风

已采纳

没错

28评论

吻痕上的甜蜜

可以的3月2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注册管理将迎来重大变化:①医生区域注册制将推向全国;②医师多点执业点数量不限,执业医师可异地多点执业;③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本《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此外,修改后第十七条明确提出,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此举等于放开了医生(执业助理医师除外)跨区域多点执业注册

142评论

学校走廊擦肩而过

需要到当地卫生部门备案

73评论

别来几向

回答去原单位省级卫生部门办理变更就可以。需要提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提问考核证明有表可以参考一下吗回答差不多这样更多2条

59评论

莫道魂消

异地行医应受处罚:对于行医人员超出其注册执业地点行医的,要结合行医人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来认定。如果行为人无牟利目的,如前所述不应认定为非法行医。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也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实践当中出现的名医、专家被邀请到异地进行坐诊等,一般情况下,邀请单位是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医疗资格的单位,所以被邀请人应当视同为该医疗单位的医疗人员。然而,如果被邀请的人到没有医疗资格的机构坐诊,等同于该机构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必然是由于医疗设备简陋、短缺,卫生条件差等造成的,行医人主观上如果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对于在此种情况下造成就医人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的,自然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罪。

30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