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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赐我万劫不复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第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五)因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第六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申请人出具的符合注册条件的承诺;(三)申请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业的承诺。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或者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信息。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护照和签证信息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材料。第七条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第九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第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一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二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2)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第十三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我怕失去你
【导语】2020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重视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以持续提高审计质量为核心,在全面推进会计审计监管、行业“放管服”改革、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行业执业环境优化、会计服务市场开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1、围绕提升审计质量,深入推动会计审计监管工作
组织召开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座谈会,分析当前会计审计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围绕影响审计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对持续提升审计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作出部署;
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保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从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的顺利有序实施;
印发《财政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主体责任、深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监督、加大信息披露等10方面配套措施;
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提升。
2、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谋划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审批改革
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实施告知承诺改革试点;
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改备案;
推动解决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冠名取消地域名;
着力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共享,坚持和完善信息化管理模式,不断优化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提高监管效能。
积极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服务会计审计行业稳定发展,指导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推动落实疫情期间年报审计和披露延期。
3、围绕强化行业信息披露和使用,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管理
持续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及信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行业相关信息,为加强行业管理提供决策数据。
4、围绕审计准则等效互认,持续深化内地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开放
召开“一带一路”中俄审计准则等效会议,会议对中俄两国审计准则评估问卷、审计准则建设体系、审计质量监管等议题进行了研讨,为下一步实现中俄审计准则等效提供技术基础;
统筹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会计服务开放相关措施,配合做好各类特殊开放区域建设工作,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地方建设发展;
配合相关部门和司局开展会计审计服务对外开放相关工作,作为会计服务领域主管部门,就开放承诺等与外方交换意见,维护我国行业利益,营造公平互惠的政策环境。
5、积极开展支持性政策措施研究
就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广泛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对当前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力量对行业关心的、关系提升审计质量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研究,涵盖法律责任、函证电子化、资本市场审计质量、执业环境改善、信息系统审计及咨询业务等行业发展重点问题,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推进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和部省共建课题,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提升反舞弊水平和审计质量提供借鉴;
密切关注资本市场重点热点问题,持续跟踪资本市场动态,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分析,服务资本市场发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11113人,合伙人(股东)35768人,会计师事务所8628家(不含分所),其中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4654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3964家,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10家。全行业为全国4000多家上市公司、8000多家新三板企业和420多万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鉴证和其他专业服务。
总体而言,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财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长你家着火了老师你家被淹了
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扩展资料
考试报名程序(以2019年为例)
第一、2019年考试可选择网报系统移动端或桌面端报名。
选择移动端的报名人员,可扫描报名简章或网报系统首页的二维码,或通过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名。建议老考生选择移动端报名,以提高效率。
鉴于首次报名人员需要输入较多信息,为防止输入错误,影响报名进度,建议新考生选择网报系统桌面端报名。
第二、首次报名人员一定要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的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考生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考试合格证书照片,若照片审核不通过,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第三、新考生和2018年未报考的老考生注册时均需绑定手机号码,主要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网报系统推送的有关提示短信。
第四、新考生的学历将通过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在线认证,无需本人填写学历证书编号。
第五、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报名简章规定的时间下载、保存和打印准考证。考生一定要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参加考试。如果携带的证件不齐全或不一致,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会计师注册协会-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会计师注册协会-中注协负责人就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