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17802
你瞎么撞我心上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属地管理。跨省网上报名的考生,应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才能参加当地的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一、调入须知(一)所需资料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二)注意事项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二、调出须知(一)所需资料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二)注意事项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爱情你说怎么喊停
初级会计考试条件有哪些?可以申请考试地点调转吗?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考试条件有哪些?
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具体请以所在地招考部门规定为准。
更多详情请点击
初级会计可以申请考试地点调转吗?
财政部发布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报考地点调整申请时间截止到7月11日17:00,调整申请入口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具体考试地点调转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
2022年7月5日6:00至11日17:00。
(三)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使用调转功能,选择拟报考地点并提交申请。
(四)其他事项
1.由于各地考试机位资源有限,为确保考试能够正常组织,如考生人数达到当地上限,则无法调转至该地区,请考生就近选择其他地区申请调转。
2.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将无法修改、撤回或申请退费,请确认后提交。
3.考生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报名资格审核、证书领取等后续事宜均转至新报考地点进行。
更多详情请点击
lt被哄着入睡gtlt被吻着起床gt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省内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省内调入
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号起90号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号(遇节假号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号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辽宁省调转平台、辽宁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进行调转后即可参加考试。
最后,祝您一切顺利。
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网校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优质会计职称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