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容瞬间低落
正常增值税企业销项—进项 是你应缴税额 , 然后现在出现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是因为受托方与委托方 有一个是交营业税 一个交增值税,在试点区的那个就交增值税但是他开给 非试点区 人家也不能抵扣,所以规定可以把这一部分扣除,你搞复杂了
如若你能不离不弃那我必定生死相依
1、有部分服务收入是允许差额缴纳营业税的,如承包工程100万,分包出去50万,纳税人按100-50万纳税,现在营改增,一部分地区先开始试点,因此当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工程100万),分包给非试点地区的分包商50万,他应该是按照增值额缴纳增值税,但非试点地区的分包商是开不出增票的,所以没有进项税能抵扣,因此增加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性质和进项税一样,只是不能取得增票而已2 A (一般纳税人)运输收入100万(含税),付给B联企业(非试点地区营业税纳税人)60万。A 企业分录 Dr 银行 1000000 Cr 收入900901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99099. Dr主营业务成本 54054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59459 Cr银行存款 600000如果企业月底一次处理的,平时把增值税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里面了,所以月底一次性调整出来平时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3 第三句或和第一句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主体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这一科目改成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