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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我永远在你身后
定了!“会计证”无需再进行异地调转!_日前,财政局在其新闻网站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同时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对于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他只素个梦
财政部已经通过财政系统内网下发通知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都会在12月中下旬发布暂停考试(半年)的通知!还在卖财政部会计证考试题库、搞会计证速成培训班的,你们的好日子又一次到头啦!会计证有关政策又要来一次“震撼人心”的调整啦!
爱你直到新闻联播大结局
目前人社部并没有发布确切说明要取消会计从业资格,只是在12月16号发布了一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里面显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由准入类改为水平评价类!已有贵州、黑龙江、浙江、安徽、天津、云南、辽宁、广东、福建等省已下发公告,暂停(暂缓)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目前未给出明确的考试时间,所以不用着急,急也没用,我相信很快就会给出明确的答复。如果迟迟未确定考试时间,不如就趁这段空闲期不如巩固自己的知识及其其它技能,比如学习会计实操、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所需的知识等等,你也可以登录理臣官网看看或咨询客服!也许就有你想要的答案!
三年七张试卷决定命运
会计自学入门教程有:
《会计基础》、《会计实务》、《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税法》、《经济法》《会计学》、《财务管理》等基础书籍。
刚学习会计,一定要从最基本的教材入手,弄懂会计学习教材最基础的知识,再结合实际情况多做习题。
扩展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财政部修订公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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