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爱人
题主您好,之了为您解答
这个就是全部商誉法和部分商誉法的区别,各国会计界在;理论上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在会计实务中的处理也大有差异。
因为大股东80%的股份已经可以实际控制该公司了。从实质上来说就是大股东自己的公司。该公司所有商誉归大股东所有啦。只要能控制就相当于100%归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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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寻觅觅却迷失自己
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项目,它不具可辨认性故不属于无形资产。它不能独立存在,它具有附着性特征,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和企业的环境紧密相联。它既不能单独转让、出售,也不能以独立的一项资产作为投资,不存在单独的转让价值。它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商誉的价值是通过企业整体收益水平来体现的。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学会随遇而安
国际准则中商誉是资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有商誉这项哦对商誉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各国会计界有不同的看法,一般有如下三种处理方法: 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以摊销列作费用。此种观点认为实施合并的企业为了取得以后若干年度的超额利润,发生了超额耗费,这一超额的代价表明被并企业有商誉存在。商誉同样符合资产的定义,它和其他资产一样,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入的过程中发挥着效应,其本身也会损耗,就象开办费等递延资产一样,应定期予以摊销,与所获取的超额收益相配比,这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符合稳健性原则,否则就会在未来虚增利润。 把商誉看成一项权益抵销项目,在合并时立即注销(writtenoff),直接冲减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或留存收益。此观点认为,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而且形成商誉的因素难以为企业所控制,在合并之后,商誉不一定能继续存在。如原来优越的地理位置,由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现在或将来不一定仍然还处于优势的位置;由于主要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现在或未来的经营水平不一定还有原来那么高,等等。若将其列作商誉不摊销或分期摊销,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因此,合并商誉应在其会计处理上直接同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即留存收益进行冲销,或直接冲销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把合并企业多付的一部分款项看成是与合并业务相关的费用)。 将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此观点认为,外购商誉是企业并购交易时获得的能为购买企业带来超过正常盈利水平以上的超额利润,因而是一项资产。作为资产,商誉应予以资本化。成功的企业拥有的商誉将得到永久保持,价值不会下降。此外,在被并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已形成了未入帐的自创商誉。这些费用以前均已计入费用,抵减了过去的收益,现在通过并购后由并购企业将确认的商誉进行摊销,造成重复计算商誉费用。不过对于考试来说 书上怎么说就怎么记不管是那个应试教育下就只能这样!!
我的爱被你调了静音
问题1: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100[(1600/80%一1500)×20%]万元,为什么是这么计算呢?我国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关于商誉的处理采用母公司理论。即报表商誉反映的是归属母公司的商誉,本例中是400,但是总商誉是500(40080%)。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是采用实体理论,就是说对方是按照500的商誉在报表填列。所以归属少数股东权益商誉价值是500-400=100问题2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意思。反正处理这些问题,把可辨认的1350+500=1850可回收1000万元。资产减值1850-1000=850万元。因为完全商誉为500万元,而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为500*80%=400万元。剩余的350(850-500)冲减账面。希望能帮助你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