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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未暗示我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派,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①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盲点。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会计人员脱离了各委派单位的实际业务工作,很难详细了解情况;一个核算人员又同时负责多个单位账务,无力全局掌握每个单位业务细节,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有一定难度。具体说,核算站实行大厅式作业和核算站办公的工作模式,单位计划买什么,花多少钱,是否真正产生这项经济业务,单位在没有去核算站报账前,会计人员一无所知。会计人员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只能在单位来核算站报账时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只能称做事后监督。目前核算站已经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要做到账证、账账和账表三个一致很容易。如果三者不一致,微机就不执行下一个程序,并且电脑还会自动给操作者以提示。而要做到账实相符,则相当困难。单位报账时,会计人员只能根据单位报来的单据是否合法来判断。只要单据合法有效,不管单据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会计必须办理报销业务。所以说,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信息的质量得不到制度上的充分保证。②不能完全堵塞经费支出漏洞。节约财政支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出发点。核算站由于对单位的经济业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单位报来的票据只能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审核:一是看有没有单位领导的签字,是否与预留核算站的印鉴相符;二是看单位拿来的票据是否合格。这种监督审核,实质上只能做到以单据论单据。如果上面两点都符合要求,即使单位用合法的票据套取现金,核算站也无法控制,不合理支出不会减少,漏洞不能完全堵塞,腐败行为照样发生。另外,核算站设备购置费、正常运转费和业务单位各种凭证资料的购置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③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核算账户,集中办理资金收付,各单位的财务工作主要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从目前各地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情况来看,都普遍存在着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过大,报账员在核算站报账等候时间较长,部分单位领导不够理解,从而使单位与委派会计之间造成一些矛盾,特别是核算业务量较大的核算中心,这些矛盾更加突出。④核算中心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会计核算中心成立时间较短,各项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要求,某些方面已经制约了会计业务的发展,主要表现有:一是核算中心职能定位与会计人员职责定位衔接不紧。核算与监督、管理与服务是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职能,究竟谁是第一位谁是第二位,实践过程中,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常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二是会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会计人员坚持制度和原则的底气不足。三是控制会计人员的岗位风险缺乏长效机制。分散核算,又称非集中核算,就是对企业规模较大的二级单位,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并对本部门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企业会计部门只负责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核算、总账和部分明细账的登记,以及会计报表的编制等工作。分散核算是在厂级会计机构的指导下进行较为全面地核算,完成填制填制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登记有关明细账簿、单独核算本单位的成本费用、计算盈亏、编制内部会计报表等。
不习惯独处
一)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核算中心定期出具各种报表,单位的各项资金运行情况一目了然,这样决策机构在分配有限的财政资金时,就更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对各单位的支出还可以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控制。另外,还可以实现管理层对下属单位的全程控制。实行集中核算后,可直接指挥核算中心,事先布控,防范于未然。(二)有利于发挥内外监督作用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由会计机构的人员去执行,在日常的审核程序中,对于违反规定的支出,及时制止,起到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作用。在外部监督方面,如: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税务部门要上门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入核算中心就能及时、准确地获得多个单位的会计资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有利于督促政府采购工作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报账,严格控制零星采购,对达到政府采购条件,而不进行政府采购行为坚决制止,拒绝其报销,对零星采购达到一年限量标准的要及时提醒。(四)有利于加强预算约束作用严格按预算来控制支出,对于超预算的支出,要打报告说明情况,否则一律不予支出。严格控制预算的刚性指标,细化预算的相关科目体系,并有效地进行完善。统一管理预算内外的资金,经审核通过的预算由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从编制到最后的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五)有利于建章立制进行集中核算后,可以汇集整理之前各单位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对有些不适应实际工作的制度提请整理修改,采用具有共性的财务开支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后,统一汇编成册。这样在做审核工作时就有章可循。同时也杜绝了有些单位乱发补贴的现象,(六)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相对独立,单位领导对会计没有了影响力,会计才能放手按章办事,这样就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
那段扯淡的爱情
1.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融核算、管理、监督服务于一体,把住了单位账户源头、财务源头、制度源头,从源头上制止了财政资金的乱支滥用,将单位财务收支全过程置于财政监督之下,增加了单位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和自我约束力,杜绝了单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以及贪污、截留、挪用等现象,对财经违纪行为具有威慑、预防、制约作用,有效地控制了滋生腐败的产生. 2.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使资金的使用和核算相分离,有利于控制财政资金的支出,使各单位一切支出均处于财政监控之下,保证财政资金支出的真实性,时刻掌握财政资金的运动和节余情况,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解决了资金拨付过程中的闲置浪费问题,有效防止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实现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 3.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核算中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代管,使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及业绩评定权等从原单位分离出来,改变了以往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工作受制于单位负责人的种种弊端,保障了会计人员能相对独立的依法行使《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敢于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避免了假账真做,真账假做的现象,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为政府决策资源配置提供了科学的定量分析基础。 4.为部门预算奠定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必须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可以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可靠、翔实的基础资料,从客观上也加大了财政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的力度。要求单位正常经费按年度预算编制分月用款计划,专项经费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将专项资金划拨给供应商。
他安入我心她笑动我情
集中核算的定义: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派,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
集中核算的优点:减少核算环节简化核算手续有利于及时掌握全面经营情况和精简人曰般适用于中、小型企业。
集中核算的缺点:
1、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盲点。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会计人员脱离了各委派单位的实际业务工作,很难详细了解情况;一个核算人员又同时负责多个单位账务,无力全局掌握每个单位业务细节,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有一定难度。
2、不能完全堵塞经费支出漏洞。节约财政支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出发点。
3、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核算账户,集中办理资金收付。
4、核算中心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会计核算中心成立时间较短,各项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要求,某些方面已经制约了会计业务的发展。
分散核算的概念:
指企业内部各单位都对本身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的一种组织形式。
分散核算的优点:
分散核算组织形式可以使各部门和车间利用核算资料经常领导和检查工作。
分散核算的缺点:
采用这种组织形式,不便于会计凭证的整理,会计人员的合理分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核算工作量较大,核算成本较高。
扩展资料:
非集中核算形式的特点:
独立核算的各个车间或部门都设置各自的成本明细帐,自行计算、登记本车间或部门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并据以计算本车间完成的各种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 和劳务的车间成本,有的还计算内部利润,以独立核算本车间或本部门的经济效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集中核算
百度百科——非集中核算
光子
是指在厂部一级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集中审核整个企业的主要会计工作.又称“一级核算”.是指将企业所有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核算的一种会计工作组织形式.采用集中核算时,企业的主要会计工作都集中在财会部门,各车间及其他职能部门一般不进行单独核算,只对其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原始记录,并定期将所填制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集中办理全部或大部分账户的明细分类核算,以及所有总分类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集中核算便于减少核算的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企业职能部门机构庞大,生产复杂,则会计部门工作量就会增加,反而会降低工作效率.
清风扶柳
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存在问题及对策--------------------------------------------------------------------------------作者:魏向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它的实施与运作标志着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突破,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新形式,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机制上和体制上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务收支活动的全过程,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改善经济环境和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澄城县为例,对会计集中核算运行的具体情况作以分析探讨。一、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澄城县县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于2001年6月1日,为财政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统管对象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县级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资金范围包括:财政拨款、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按照单位收支自主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会计集中核算的主要作法1、撤销单位账户,设立会计核算账户。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各单位分户,实行“统一管理,分户核算”,由财政局和县人民银行负责统一办理销户和存款余额划转手续。2、会计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管理。纳入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3、取消单位会计机构,实施报账员制度。单位撤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专职报账员,负责向核算中心申请支款、经办单位财务收支具体业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业务量的大小,分别核发了备用金,用于报账员支付单位零星费用。4、办理工资直发。核算中心在对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标准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实施工资统发,核算中心为每位干部职工在银行设立工资账户,按月将审核后的工资打入工资卡。5、统一财务公开。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向有关单位提供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并统一办理财务公开。(二)会计集中核算的职能会计集中核算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行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又行使财政资金的监督职能。对各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实行“一厅式办公,柜台式作业”。纳入单位的各项资金收支由核算中心严格按规定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通过建立专职的会计核算机构,由专业化的会计人员,运用现代化的会计处理手段和科学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具体运作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分离,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也与单位分离,解决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顶不住”的问题,会计业务处理由各单位处理变为核算中心处理,制止了作假行为。二是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权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核算中心行使,具体审批人与实际操作人实行分离,形成双重制约机制。三是会计资料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会计业务处理实行公开,每项会计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经手人、财务审批人、报账员、核算中心审核会计、记账会计和总会计等六个环节,整个处理过程又是在“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扩大、运作过程公开,形成“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有效遏制了舞弊行为。(三)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效果1、强化了财政监督力度,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单位自设的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为各单位设立分户,并预留单位付款印鉴。预算内资金由财政拨入各单位的基本账户,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先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再按规定拨到各单位的账户上,使预算内外资金由过去的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有效解决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的问题,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通过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督,保证每笔资金按预算、按项目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夯实了会计基础,强化了会计监督。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使财政监督的阵地前移。报账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许多报账员经常事先向核算中心询问有关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有关支出的开支标准,有效地杜绝了乱支滥用,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行为发生。3、推动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使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等从单位分离出来,改变了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被动局面,增强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独立性,使会计人员能够坚持原则,站稳立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大胆监督,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等问题,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4、核算中心的成功运行为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纵深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核算中心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基础的资料,促使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同时为政府采购的纵深发展提供了空间,凡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统管单位违规的,核算中心将予以拒付;凡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报销。核算中心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6、监督效果显著。澄城县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三年多来,共累计核算金额6.4亿元,纠正和完善不规范票据13084张,金额达577.3万元;拒绝不合理支出票据2120张,共涉及金额388.2万元(其中包括超标准会议费、差旅费、电话费,不符合规定的津〈补〉贴以及各种违规罚款等);拒付应列入政府采购而擅自办理的业务22笔,金额106.1万元;拒绝向不符合财政拨款规定的二级单位甚至无拨款关系的单位拨款15次,金额111.7万元;对非定点修车、超标准接待以及用途不明确的支出等也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既为财政把好了关,又为单位理好了财,维护了财经秩序。实践证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路子是正确的,对于强化会计监督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二、目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澄城县会计集中核算三年来的运行情况看,会计集中核算相对于规范的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无论从理论还是到实践都有较大的局限性,要做到有效的过渡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加强与解决。(一)认识不统一。由于部分单位领导存在着本位思想主义,至今对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认识还不到位。有的认为设立核算中心只是专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单位拥有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有的则认为财政部门争权,削弱了自己部门的权力;还有的认为只是资金支付程序的简单变更,自己落个“甩手掌柜”不用作账的清闲。这些认识对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健康发展都存在着制约作用,尤其有些单位在某些账务无法报账时,采取行政、领导干预等手段,影响着会计核算的独立性和正常运作。(二)监督主体职能弱化。监督职能是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职能,依据是国家设立的财政法律法规。由于集中核算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而且相应条款只是原则性的,操作性不强,缺乏实施会计监督的程序性法规。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状况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既不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又不全程履行监督职能,只是在事后单位报账时以票据审核进行监督,而票据是否真实、合理,核算中心难以发现。核算中心也无处罚权,对不符合规定票据,只能按相关政策予以拒付,缺乏挖掘单位节支潜力,无法真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核算单位配合不力。核算中心作为“局外人”,对一些单位的经济活动不甚明了,而这些单位的报账员忽视财务管理,只留于报账形式,未能切实履行应负职责,对某些特殊资金运行不讲清说明,致使核算中心处理账务困难,留下账务漏洞。如某单位还下属款,本应冲销原挂账,因未向核算中心讲明,核算中心误作“拨出经费”形成多列支出问题。因此为了保证会计业务的真实、合理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核算中心应加强与各核算单位的联系,掌握单位正常业务活动情况,参与核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听取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报账员学习财经法规,促进财务报账员提高业务水平,最大程度地避免核算业务判断上的误区。(四)支出标准相对滞后和标准制定、执行中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过去缺乏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经费水平不一的状况,而当前的部门预算编制尚不能彻底摆脱传统的“基数加增长法”。就澄城县执行情况来看,一些支出标准与现实相关较远。例如:差旅费、招待费问题。有关标准制定机关不明确,例如:单位发放的津(补)贴、奖金、车辆费用、通讯费用等。这些费用缺乏相关支出标准和依据,致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尺度难以把握,无法实施有效监督,成为制约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健康发展的难点。(五)集中核算不彻底,资金监管范围狭窄。目前澄城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仅纳入财政直接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83个(其中:行政单位45个,事业单位38个),一级单位占全县98%,二级单位占全县26.5%.纳入集中核算的资金仅包括除统发工资、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以外的部分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这部分资金在我县目前财政形势下占的比例较小。相当一部分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还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存在了许多资金转移的渠道和管理上的漏洞。(六)专项资金管理混乱。专项资金是专项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近年来,由于县域经济结构处于调整时期,财政状况相对困难,各单位经费不同程度缺乏,于是有些单位、部门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造成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尽管审计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但专项资金已挪用,追还原渠道很困难。因此,核算中心作为财政监督的首道关口,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督办法,扩大核算范围,将所有专项资金纳入集中核算,从严审核,并协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查处,防范于前,确保专款专用。(七)国有资产管理困难。实行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根据支出票据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而资产仍由各单位保管、使用,资产的增减完全由单位报账员结账,核算中心未参与管理很容易造成账实不符,资产流失,如某部门办公大楼已竣工使用多年,至今未登记固定资产;某部门小汽车早已更换,账面上却一直登记有原来的旧车。因此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定期与核算单位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安全完整。三、几点对策(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会计集中核算改革面广,必然触及各方面利益,就会遇到一定的阻力。首先,要加大宣传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让大家明白这是预防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其次,要加大财政形势、财经法规政策和《会计法》的宣传工作,转变思想,克服单位“甩手掌柜”的错误思想,使其真正认识到:单位行政领导人仍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单位的会计行为负法律责任。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服务水平,将监管寄于服务中,多向核算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沟通联系,理顺与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只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才能理解、配合和支持集中核算工作。(二)强化监督,实现从单纯核算服务型向监督管理型转变。中心会计既要向核算单位负责,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更要向政府财政和《会计法》负责。核算中心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掌握单位正常经济活动情况,参与单位的经济决策和预算编制,定期组织报账员学习财经法规,听取单位建议和意见,最大程度地避免核算业务判断上的误区。另一方面要更新监督观念,建立一个有效实施会计监督的运行机制,改善监督环境。加强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监督,重视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强化会计监督,真正发挥源头治腐作用。(三)规范制度建设,强化预算约束力。一是要制定一个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使会计核算中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将业务招待费实行与公务费挂钩办法,控制在一定总额之内,超过部分征收政府调节基金;对于福利、补贴、奖金的控制,可以分两部分:⑴国家政策允许发放部分如防寒防暑费、国家公费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一个月基本工资奖、误餐费等,可按标准发放;⑵对于各单位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合法收入来源可在一定标准内发放,超过部分征收政府调节基金。二是要强化预算约束力。过去单位预算外资金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没有约束力,不管收多收少,都有绝对自主权。要加强其约束力就是一方面将要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真正做到所有权属政府,使用权属单位,管理权属财政,从根本上限制单位开支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是单位财务收支必须依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预算范围。三是要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首先要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不管任何理由均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其次是根据专项资金的性质,应适当安排一定的业务管理经费,以便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法”,制定科学合理的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配套制度的建立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联合调研、制定、修订。标准的设计应根据单位对资金的客观需要和财力可能,同时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和目标任务的调整,接待标准及个人补助部分根据区域消费现状予以调整,以有效解决集中核算中的监督尺度问题。(五)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大违纪违规处理力度。会计集中核算后,对核算单位的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这就要求每一个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不仅要加强对财政法规的学习,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而且要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善于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了解掌握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敏锐地发现核算单位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帮助核算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计核算中心要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加强配合,把握被核算单位违纪问题处理的原则性,发现轻微的违纪问题,可要求核算单位自行纠正,对违纪严重或知错不改的,要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六)明确核算范围,严明纪律,狠抓落实。按照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法规要求,相关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限期将该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集中核算范围,对诸如部分基建、附属事业单位、一些临时性单位进行彻底清理。其次进一步加大银行账户清理力度,堵死转移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的渠道,使会计监督真正达到方方面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