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戴王冠必经风霜
一篇监狱预算管理 第一章监狱预算 第二章预算的编报和审批程序 第三章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二篇监狱收入管理 第一章财政拨款收入 第二章其他收入 第三篇监狱支出管理 第一章监狱警察经费支出 第二章罪犯改造经费支出 第三章狱政设施维修经费支出 第四章技术装备经费支出 第四篇监狱资产管理 第一章监狱土地管理 第二章监狱房屋、建筑物管理 第三章通用设备管理 第四章交通运输设备管理 第五章监控.侦察、警务设备管理 第六章医疗、卫生设备管理 第七章其他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篇监狱负债管理 第一章监狱的零星生产管理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 第三章福利基金管理 第四章老干部活动经费管理 第六篇监狱划转撤并的财务管理 第一章监狱划转的财务管理 第二章监狱撤并的财务管理 第七篇监狱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一章监狱财务报告 第二章监狱财务分析 第八篇监狱财务监督管理 第一章监狱财务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狱财务审核 第三章监狱财务统计 第九篇监狱会计制度 第一章监狱会计制度综述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三章会计要素 第四章年终清理结算和结帐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十篇监狱企业财务管理 第一章监狱企业财务综述 第二章监狱企业支出管理 第三章监狱企业收入管理 第四章监狱企业负债管理 第五章监狱企业财务审计管理 第十一篇监狱企业财务通则 第一章企业财务通则综述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 他资产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八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章外币业务 第十章企业清算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十=篇监狱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准则01号:存货 准则02号:长期股权投资 准则03号:投资性房地产 准则04号:固定资产 准则05号:生物资产 准则06号:无形资产 准则0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准则08号:资产减值 准则09号:职工薪酬 准则1 O号:企业年金基金 准则1 1号:股份支付 准则1 2号:债务重组 准则1 3号:或有事项 准则1 4号:收入 准则1 5号:建造合同 准则1 6号:政府补助 准则1 7号:借款费用 准则1 8号:所得税 准则1 9号:外币折算 准则20号:企业合并 准则21号:租赁 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2 3号:金融资产转移 准则24号:套期保值 准则军5号:原保险合同 准则26号:再保险合同 准则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 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 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 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 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 准则34号:每股收益 准则35号:分部报告 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 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准则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三篇监狱财务管理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0、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 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6、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7、关于劳改业务费的管理规定 8、关于维修、更新劳改单位狱 政设施补助费的通知 9、关于驻劳改单位武警部队营房 营具等有关经费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 O、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1、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财务 管理暂行规定 1 2、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司法部 关于监狱资产划分有关规定的通知 附件: 附件1:监狱会计科目 附件2:监狱会计凭证样式 附件3:监狱会计帐簿样式 附件4:监狱会计报表
我也是醉了啊
监狱不是企业,是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也是国家管束关押犯人的场所。目前监狱也改造罪犯也兴办了一些劳改企业。这些劳改企业一般都属于国有性质的。监狱企业是适应罪犯劳动改造的需要而产生的特殊企业,具有特殊性。监狱企业又是社会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从内容和形式上具备了企业的基本条件,具有企业一般性质,特殊性不能否定一般性,研究监狱企业必须首先肯定其企业的一般性质。拓展资料监狱企业具备企业性质监狱企业是适应罪犯劳动改造的需要而产生的特殊企业,具有特殊性。监狱企业又是社会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从内容和形式上具备了企业的基本条件,具有企业一般性质,特殊性不能否定一般性,研究监狱企业必须首先肯定其企业的一般性质。(一)监狱企业是我国监狱系统组织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一方面,它是最适宜的生产组织形式。"罪犯生产劳动不是无效劳动,也要出产品、出效益,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要组织生产就会有计划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等活动,而这些正是企业管理的内容”。所以监狱生产具有一般社会生产的共性,也必须纳入企业管理范围"我国的罪犯生产早在建国初期就已采用了企业的组织形式,1952年《第一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决议》中明确指出:“劳改生产从政治上看,是属于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一项政策,从经济上看是属于国营经济性质的特殊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狱生产与社会需求结合更加紧密,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只有采用更加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监狱企业是最适宜的罪犯劳动改造组织形式。监狱企业把罪犯改造的劳动和创造价值的劳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罪犯提供了生产性、开放性和社会化的劳动岗位,使之在生产产品的同时,学习有用的技能,获取劳动的报酬,体味劳动的艰辛与收获,接受企业的制度和管理约束,时刻感受到社会化的工作环境,并通过产品销售实现其劳动的社会化。使罪犯既服从法律管制又经常接受各种社会规范,既是被监管改造的对象,又是社会生产者的角色,这对罪犯改变恶习,更新观念,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之才具有更为适合的作用。(二)我们不能因为监狱和企业目前的复合存在而否认监狱企业的性质和客观存在。监狱企业在组织和管理上与监狱是有本质区别的,是监狱无法替代的。在国家财政部1997年1月1日制定执行的《监狱财务制度》和《监狱会计制度》已经明确地把监狱和企业的资产、财务和会计工作区分开来。在财政部《关于制定(监狱财务制度)和(监狱会计制度)的说明》中明确指出:我国监狱与监狱生产经营单位属于不同的主体,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体现专政性质,而监狱生产经营单位是为组织罪犯进行生产劳动和改造的场所,是特殊性质的国有企业。"并指出:监狱生产经营单位财务实行企业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在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司法部1997年2月1日联合颁布的《关于监狱资产划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第一条规定:监狱资产划分为监管改造用资产和生产经营用资产,两部分资产分别按照行政单位、企业的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这说明监狱企业已经有了自己独立支配的资产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这是其作为企业的重要条件。
为你我一无所有为你我倾尽所有
监狱其实是典型的事业单位,如果是在里面做财务科的话,还是蛮舒服的,而且待遇也并不差。工作内容还是看场子的多,极少部分是去机关的,监狱系统公务员,他们的工作就是看犯人上工,下工,值班等等,闲余时间很多,可以进一步进修。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弊端,现行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它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997年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出台后,国家财政预算和监狱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有的核算基础和会计报告已经不符合新形势的要求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行的制度并不能完全的反应出监狱相关的财务情况,只是规定以收付实现制来核算;二是对一些特别财务没有具体规定,比如代管罪犯个人财务、生活服务等都没有涉及。拓展资料:1.监狱企业财务活动具体制度指引变革监狱体制改革之后,监狱企业也有了新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改造监狱罪犯服务的,在此同时,也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监狱企业也是遵循《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但监狱企业虽是国有企业,却有其特殊性,在生产管理以及组织形式上与普通企业有很多不一样,其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及其职能考核等方面没有具体的制度作指引。2.监狱财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缺乏规范的预算管理基础我国监狱系统当前的预算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现行粗放式的预算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直接导致了监狱经费资金的短缺或过量,加大了财务执行过程中的难度,难以发挥预算管理应有的控制支出功能。二、经费支出界限难以确定监狱独特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定位,造成监狱系统的经费支出名目繁多,涉及面很广,由于存在大量的政策性强制支出,带来专项经费与经常性经费之间、专项经费内部各项明细费用以及经常性经费内部各项明细费用界限难以确认,极大的增加了财务制度的执行难度。如在经常性费用项目中,监狱警察的狱内侦查费用、罪犯特情费用等是计入监狱警察经费的公务费还是狱政业务费,就难以界定,经费支出界限难以确定就势必会影响监狱各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形中也加大了财务制度执行的困难。
风诉往事
对于监狱系统而言,同样可以发挥会计的服务职能,以更好地服务监狱系统的良性运行。 一、发挥会计服务职能对监狱系统意义重大 发挥会计服务职能即财会部门要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利用财会领域的专业知识,借助各种信息化手段,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对外部财会信息的收集整理形成各项报告,以为监狱系统的各项决策提供服务,为决策的执行提供支撑。 1、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缓解监狱经费紧张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当前监狱系统实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监狱的资金基本由财政负担,但财政资金需要进行预算管理,管理已经非常严密,且一般情况下财政资金更多的是满足基本需求,这就使得难以出现资金富余的情况。通过发挥会计服务职能,一方面,在申报预算时更加科学的对经费需求进行预测,另一方面对一些非经常性开支进行说明,对于争取合适数量的预算支出,避免出现经费“入不敷出”的情形意义重大。 2、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 虽然国家出台了《监狱会计制度》、《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财行[2003]11号)等相关制度,但监狱体系相关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报废等相关的规定并不详尽,通过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更新、维修等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可以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决策科学性。 3、发挥会计服务职能有助于提高监狱系统会计信息质量 当前,监狱系统实行收付实现制,在这一模式下,存在有关罪犯的会计信息如罪犯伙食费、被服物质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监狱管理的其他信息如监狱与监狱劳动补偿费也存在披露不充分的问题。通过发挥会计的服务职能,利用财务管理软件对这些信息进行梳理,并科学的进行核算,可以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会计服务职能在监狱系统中的运用 总体来看,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预算、统计分析、评价考核等方面。 1、依托财务预算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在预算过程中,首先,会计人员通过全面的分析监狱系统未来一年工作计划、工作重点,明确其资金需求,可以为申请财政预算资金,推进预算管理提供了基础。实际上,监狱系统内部财务预算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先由系统内部各部门制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书,这一过程中会计人员可以积极介入,发挥专业指导功能,使部门预算编制更为科学合理。在部门预算完成后,会计人员根据单位总体预算,对部门预算进行修正调节,从而使总预算控制在一定的目标范围内。在预算编制完成后,会计人员需要将预算下达到各部门,并指导、帮助其进行预算控制,使预算落到实处,可以说整个过程都体现了会计的服务职能。其次,会计人员通过对往年收支情况特别是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财务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会计专业的角度提出改进策略,或者向分管领导提出推动预算执行的针对性的建议,这无疑对于更为科学的进行预算管理意义重大。 2、依托统计分析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会计可以为决策提供财务服务,如监狱系统进行一些非政府采购类固定资产投资时,一方面,可以通过会计人员的分析探讨这种投资的可行性,特别是经济上的可行性,从而可以避免一些不科学甚至不必要的投资行为。此外,随着罪犯数量规模的增大,以及监狱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程度的提升,监狱系统需要不断地更新各种用具,甚至引进一些新的用具,这类投资都需要进行可行性分析,而会计人员则可以在决策过程中发挥服务职能。另一方面,通过分析资金流动情况,可以帮助监狱系统制定最佳资金支付方案,降低投资成本。监狱系统的各种投资行为同样存在如何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问题,这一过程中也可以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对于监狱企业,会计服务决策的职能更为充分,因为监狱企业内部涉及罪犯的各项生产行为,涉及产品的库存与销售,还涉及到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等等,而会计人员通过成本-收益分析等可以为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 3、依托评价考核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在成本控制过程中,会计人员通过将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来分析监狱系统成本结构并提出成本控制策略,可以为推动成本节约提供基础。在实际运用中,会计可以利用财务软件,可以方便地将各部门、全系统可变成本进行汇总,并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查找两者之间的差异,分析成本增加或者减小的原因,从而为成本控制提供参考。对于固定资产,同样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成本进行分析,发现成本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成本控制策略。在评价考核过程中,一方面,会计人员通过设计各种预警指标,可以对监狱系统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从而确保财务安全。另一方面,会计人员通过对设计一个包括财务指标等指标在内的考核指标体系来对整个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成为对监狱系统内部各部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会计服务职能发挥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共有监狱681所,在职监狱人民警察30万名,押犯164万人,监狱系统规模庞大,其生产所带来的收入数额巨大,同时,国家财政对监狱系统的拨款数额也不断扩大,2011年全财政拨款总额比监狱体制改革前的2002年增长240%左右,这为发挥会计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从实际来看,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还面临诸多的挑战。 1、制度法规不完善 首先,监狱系统财务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我国现行的监狱系统财会制度由于多年未予以修订,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划分,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等,现行制度中都未予以明确,还存在较大的模糊性,使得财会人员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可能存在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不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也给会计职能的发挥带来了挑战。如由于无法真实、准确地把握固定资产的现实情况而无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由于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而增加了工作量。其次,在财政拨款的制度模式下,部分地区实行了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拨款模式,这就使得监狱系统的财会人员更多的只能充当“报账员”等角色,而无需承担其他职能,这就难以调动财会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 2、会计人才素质有待提升 首先,部分会计人才专业素质还有待提升,虽然会计人才对于普通的会计核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制作等常规业务较为熟悉,但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涉及到监狱管理、科学决策等方面的内容,部分会计对此相对陌生,难以将财务知识与监狱的发展融合起来,更缺乏对未来的预测、分析能力,从而难以在实践中发挥服务职能。其次,部分会计人才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会计信息化推行的时间相对较短,部分年龄较大的会计人员对这种“新事物”接受能力较弱,或者本身从思想上抗拒这种“新事物”,从而在实践中难以充分的加以应用,更不会主动的去挖掘信息化财务软件中所包含的会计信息,这就难以发挥会计服务职能。 3、工作环境有待优化 首先,会计服务职能发挥的作用渠道与运行机制尚未形成,虽然监狱系统具有自身的收益,如由罪犯的生产而带来额外收益,但长期监狱系统的生产行为未完全与市场接轨,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竞争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就使得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缺乏“市场”氛围,难以调动领导者、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其次,从工作机制来看,监狱系统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薪酬的发放、账务的核算与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对监狱体系其他部门的考核监督职能也更多的限制在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等方面,没有形成指导其进行成本控制、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从而不利于会计服务职能的发挥。 四、发挥会计职能服务监狱系统的建议 发挥会计职能服务监狱系统,要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作用,创新管理模式,制定完善的配套制度,注重人才引进与培训。 1、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作用 首先,要转变观念。一方面,监狱系统领导层要转变观念,从思想上把会计人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行动上更为支持会计人员的各项服务活动,如在重大会议中积极倡导支持会计人员工作,通过领导的重视来促进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会计人员本身要转变观念,要从传统的“核算员”角色中走出来,以管理型会计这一角色参与监狱系统各项经济活动。其次,要优化发挥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环境。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服务职能发挥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各种软件设施如购买最新的财务软件、搭建监狱系统内部往来体系,为会计人员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一种重视会计服务职能的发展氛围,鼓励监狱系统全体职工积极支持这种服务工作,给会计人员以宽松的工作环境。 2、创新管理促进会计人员服务职能的发挥 首先,要创新会计人员参与监狱系统各项经济活动的机制,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与监狱系统领导者、各部门(监狱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如季度、半年度分析调度会等,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参与监狱系统经济活动的体制机制,如鼓励会计人员越级与监狱领导层进行沟通等,在重大事项中指定专门的会计人员参与、跟踪资金流动,为监狱系统提供会计服务。其次,要创新会计人员服务活动本身的管理模式,要规范会计服务的日常管理,如季度、半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并指定专门的领导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化解跨部门沟通协调中的问题和矛盾,以此推动会计服务工作的开展。 3、完善配套制度激励会计人员积极开展服务活动 首先,要建立会计服务责任制度,通过对日常会计服务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将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岗位,使会计服务落到实处。在这一过程中,监狱系统要强化对财务部门的工作分析,对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清晰、明确的描述,在此基础上进行任务分解。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服务质量考核制度,通过对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服务效果等评价指标的考核,评价各岗位、会计人员完成服务工作的质量。再次,要建立激励性的评价结果运用制度,对于服务结果带来了良好经济效益,如促进重大成本节约的,要积极予以鼓励,从而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4、注重人才引进与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服务能力 首先,要不断强化对会计人员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的培训,以提高其服务意识。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狱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强的优势,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带动会计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其次,要不断强化对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监狱系统要增加培训预算支出,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制度,并加强与高校、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培训,外派财务人员进修学习,以此提高其服务监狱系统的专业水平。
活色生香
理解你的心情,在此表示同情。回答你的问题,可以。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包括:监狱按规定支付给服刑人员的零用钱;服刑人员亲友等给付的钱款;监狱支付给服刑人员的奖金、津贴、补贴等。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是指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保存、收入、支出及其核算事项由监狱负责办理的一项监狱财务管理活动。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是服刑人员的合法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服刑人员对其个人钱款同样也受国家法律保护,服刑人员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是监狱特有的管理事务。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管理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的问题。本文试就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实际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图有助于实现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规范化管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监狱根据监狱管理工作的需要,规定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一律不准保存和使用现金。其个人钱款的保存和收入、支出手续及其会计核算由监狱代为管理。但是,服刑人员对其个人钱款的所有权并未因监狱的代理而发生转移。由此可见,在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管理的问题上,监狱与服刑人员的关系,其实质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这一委托代理关系中,就其实质而言,委托方是服刑人员;受托方是监狱。这一委托代理关系决定了在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活动中,监狱只是一种“受托”性质的有限代理,而非“全权办理”。由于对“委托代理”性质的认识不足,在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实际管理过程中,时有发生有损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相关权益的事情: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收入事项不能及时记入个人账户,个人钱款的利息等相关收益未正确核算并记入个人账户;“代为做主”随意安排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某些支出事项。常见的有人均分摊监舍内的公共设施的开支、按服刑人数从服刑人员个人钱款中人均计提有关费用等。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是自主性的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委托代理双方应就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等代理要件做出明确的约定,并就约定的结果共同签署代理关系成立的证明性文件,即委托书。否则,代理事项未经明确约定或未签署委托书,就极易出现“代理不当”的现象,被代理方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其不同于一般民事代理的特点。一、代理关系的产生不是来自于代理双方的意思表示,委托方(服刑人员)并未表示委托代理意向,代理关系的产生而是直接来自于监狱的监管规定。二、代理关系的成立未经委托方的授权,而是在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自然形成的。三、代理事项为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但并未就代理事项的具体内容及代理权限做出明确的约定。四、代理双方没有签署要件齐备的委托代理书。监狱代为管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这一代理关系的形成特点表明,在代为管理收支内容庞杂的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过程中,如无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的约束,极易导致“代理不当”等有损服刑人员个人权益的现象发生。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原则监狱与服刑人员就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事项签订委托代理书,从法理上讲是应当的,但从实际情况讲则是难以做到的。然而,监狱通过制定体现委托代理性质的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则是完全可行的,也是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管理所必不可少的。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宗旨主要是保证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安全性是指监狱在管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包括有此滋生的利息)不受任何非法侵占;流动性是指监狱应当保证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在规定开支范围内的可支配性。为了实现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目的,监狱所制定的有关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管理原则。1、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专管原则。服刑人员个人钱款代理关系法定性,决定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只能由监狱代为管理。监狱应当于监狱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监狱的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以明确服刑人员个人钱款代为管理的责任主体。非监狱制度规定的部门、非监狱人事部门指定的人员一律不能管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在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实践中,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人员应当出之于监狱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2、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专用原则。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是服刑人员个人所有的专用钱款,而且按监管规定只能用于服刑人员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监狱只是“受托”代为管理,而无权“做主”用于投资或借支、挪用等其他事项。未经授权的任何代理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是应当禁止的。3、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非集体性开支原则。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所有权属于服刑人员个人,只能用于服刑人员的个人消费支出,而不能用于服刑人员集体性的共同消费支出。监舍内的公共卫生用具、图书室报刊杂志、冬季共同取暖设备、夏季共同降温设备等费用属于服刑人员集体公共用品,如果其费用由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分摊,将是于法无据的行为,同时也是损害服刑人员个人权益的行为,是应当为监狱所禁止的。监管改造所必须的服刑人员集体性的公共消费品应当由监狱提供,其费用也应当列入《监狱法》第一章第八条的服刑人员改造经费或服刑人员生活费核算。4、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禁止透支原则。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应当在其个人钱款结存余额内量入为出,不得透支。一是从委托代理关系而言,监狱无权代理透支行为。二是有透支额的服刑人员提前释放时,监狱无权因有透支额而不放人,而释放后其透支额将难以弥补。三是如果允许透支现象存在,将会在服刑人员中导致群体效应,其结果必然会出现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支付不能的状况,以至服刑人员的日用品购置得不到有效的保证。服刑人员个人钱款首先应当用于服刑人员个人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日用品,例如牙膏、牙刷、肥皂、手纸、信纸、信封等,而符合开支规定的非日常生活必须的日用品只能在不影响日后购买日常生活必须的日用品的前提下安排购买,例如书籍、饮料、罐头、收音机等等。5、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自主支配原则。在遵守监狱出于监管安全目的而制定的有关限制性购买规定的前提下,服刑人员应当享有自主支配其个人钱款的权利。因为法律并未因服刑人员的“服刑地位”而剥夺其自主支配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委托代理关系也决定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独立核算体系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核算应当具有独立的完整的会计业务核算体系。监狱财务会计核算的资金对象应当是监狱的公有资金,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资金对象是服刑人员个人的私有资金。私有资金与公有资金,两者是彼此独立的互不隶属的并列的关系,这种彼此独立的并列关系决定了在核算上也应当是各自独立的并列的核算体系。公私属性不同的资金共存于同一个会计核算体系核算不利于公私权益的准确界定和公私权益的有效保障。现行的《监狱会计制度》规定,监狱会计科目“暂存款”是核算监狱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未付等待结算的款项。对于暂存款,监狱要及时清理归还,不得长期挂账。该科目适用的会计主体是监狱,即是由监狱发生的暂存性质的款项;该科目核算的款项性质是暂时性的,即应当是要及时清理归还,不得长期挂账的款项。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会计主体是服刑人员,款项性质是长期性的,必须长期“挂账”反映与核算。因此,用“暂存款”核算服刑人员个人钱款,一是会计主体不符,二是款项性质不符。《监狱会计制度》规定,监狱会计核算的总账科目共18个。监狱在全国统一总账科目下,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明细科目。这一规定表明,监狱不应当自行设置总账科目,否则,将违反《监狱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表现形式。一、独立的会计责任主体。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管理部门及其核算机构为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会计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会计报表的编制、会计业务的核算、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收、支及结存手续的办理等等有关事务。二、符合会计核算规范的完整的会计报表。三、独立开户的银行结算账户。四、与监狱财务核算部门之间没有设置内部结转科目,与监狱等各方的资金往来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这样才能彻底划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与监狱公有资金的界线,便于准确考核服刑人员生活零用钱等是否及时拨付,便于准确界定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私有资金利息的核算和收益的归属。独立核算并不排斥监狱对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财务管理。独立核算指的是会计业务核算上的独立,而非财务管理上的独立。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财务管理必须隶属于监狱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这是由监狱的管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这一法定义务决定的。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是统一管理,独立核算。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规范核算(一)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特点1、核算对象的流动性。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对象是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收支过程及余额。而作为个人钱款的主体的服刑人员随着新服刑人员的入狱、调动和刑满出狱却是常年有进有出的,具有明显的流动性。这一流动性增加了核算对象的多变性以及核算过程的繁杂程度。2、核算内容的多样性。服刑人员人数多、各人购买力不同,需求不一,所购生活日用品的品种杂、数量多、金额零碎,而这些均无一例外地纳入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会计核算。据核算资料的统计反映,一个正常规模的监区基本核算单位(以350人左右计),其日用品不同的种类和不同的规格的合计数通常应在30种以上。3、核算过程的复杂性。因服刑人员的流动性而产生的会计核算对象的多变性和核算内容的多样性,加之要一一核算至众多的服刑人员个人,决定了其核算过程的复杂及繁琐。(二)服刑人员个人钱款规范核算的途径。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特点决定了其核算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核算的规范性。否则,有失规范的核算同样也会造成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相关权益受到侵害。1、核算方法的合法与规范。合法、规范的方法应当是按照《会计法》规定的借贷记账法,对收支原始凭证从审核到填制记账凭证到登记总账明细账到期末编制报表的全过程进行核算。2、核算科目的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必须根据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但在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未见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科目的相关规定。。设置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会计科目一般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全面反映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会计内容。会计科目是在对会计内容进行基本分类的基础上所作的进一步分类,因此,监狱所设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会计科目应能全面反映和监督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收入、支出、结存等会计内容。同时,各个监狱还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能够反映本单位特点的会计科目。(2)符合监狱管理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相关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既要符合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又要满足会计主体内部经济管理的需要。(3)符合会计核算科目的通用性要求。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虽然没有服刑人员个人钱款核算的会计科目及设置要求,但仍然应当在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框架内设置,即会计内容相同的直接使用相应的会计科目;会计内容相近的套用相近的会计科目,在不影响理解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会计科目名称的改动,这样,有助于规范各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和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提供会计信息,以满足宏观管理的要求。(4)内容明确,繁简适宜。会计科目的设置,内容上要清晰准确,级次上要讲求实用,繁简适宜。科目名称应当简明扼要、内容确切、含义清楚。一个科目的核算对象应当是唯一的,原则上只能反映一个特定的内容,不重不漏,以保证核算指标的一致性。所设会计科目的级次,既要防止简单,又要避免过于繁杂,能够满足管理与核算即可。(5)具备权威性和统一性。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由省级监狱在全省范围内做出统一规定。由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做出统一规定,一是规定本身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便于有效执行;二是全省范围内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三是便于全省范围内的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等。3、会计报表项目要素齐全。期末报表是反映期末个人钱款的分布状况,是一定会计期间个人钱款收支核算的总结性反映,是监狱财务部门掌握监区基层核算单位个人钱款核算情况的重要凭证,也是监狱财务部门个人钱款核算的自制性原始凭证。如果报表项目设置不全或不正确,就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基层核算的基本情况,同时,作为上一核算级次监狱财务部门核算的原始凭证其证明效力也明显不足。4、核算内容专一。核算内容专一是指仅限于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收、支、结存的核算,其他核算事项一概不宜涉及。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1、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利息服刑人员个人钱款的存款利息应当属于服刑人员的合法收益,理应归服刑人员个人所有。新政策未能有效执行的原因主要是监狱尚未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制和操作细则。2、服刑人员个人汇款的管理监狱由于服刑人员较多,其个人汇款也相对较多。据某监狱最近三年来的会计核算资料反映,服刑人员汇款,呈逐年大幅增长的趋势。汇款的取回目前通常是由收发人员将汇款单登记集中后前往邮局取回现金。由于是集中取回汇款,往往现金金额也是较大的。根据《现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服刑人员个人汇款的安全性考虑,汇款的取回适宜采取转账方式。据向邮局有关部门咨询,监狱可以在邮局储蓄部开立结算账户,邮局在受理汇款取回业务时根据监狱送交的汇款单及其汇总金额,以汇转储方式划入存款账户。汇款取回经办人员只需带回邮局储蓄部出具的转账收入客户联。这样,可以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在途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从而保证了服刑人员个人汇款的安全。3、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开户银行的选择选择邮政储蓄作为开户银行比其他金融机构有较多的方便。一是邮政储蓄具备一般银行结算账户的功能;二是邮政储蓄特有的“汇转储”功能可以将服刑人员个人汇款以转账方式直接存入储蓄存款账户,避免经常性提取大额现金的各种风险;三是邮政储蓄网络较广,几乎覆盖整个城乡,“农村监狱”和“城市监狱”均可方便的选择。服刑人员在监狱之间,尤其是在“农村监狱”与“城市监狱”之间调遣转移时,其个人大额钱款的转移可以实现“内部转账”,快捷而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