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夹菜

你好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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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已殇忆不回情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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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概述(一)掌握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础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二)掌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条件(三)掌握借贷记账法(四)掌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账务处理程序(五)掌握财产清查的方法与处理(六)熟悉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应用原则(七)熟悉会计等式(八)熟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分类(九)了解会计的概念、职能和目标(十)了解会计科目和账户的分类(十一)了解财产清查的分类和程序(十二)了解财务报告第二章 资产(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二)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三)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四)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的核算(五)掌握固定资产的核算(六)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熟悉无形资产的内容(七)熟悉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八)了解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第三章 负债(一)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二)掌握职工薪酬的内容及短期薪酬和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三)掌握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的核算(四)熟悉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五)熟悉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四)熟悉利润分配的内容(五)熟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概念及内容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一)掌握收入确认的原则和前提条件(二)掌握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步骤以及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三)掌握在某一时点和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四)掌握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内容及账务处理(五)掌握营业成本的账务处理(六)掌握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七)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及账务处理(八)掌握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九)掌握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账务处理(十)掌握利润的构成、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及账务处理(十一)熟悉营业成本的组成、税金及附加的内容第六章 财务报表(一)掌握资产负债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二)掌握利润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三)掌握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作用、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四)熟悉附注的作用、主要内容第七章 管理会计基础(一)掌握管理会计的概念和目标(二)掌握管理会计要素和管理会计体系的构成(三)掌握管理会计的应用原则和应用主体(四)掌握产品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五)掌握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成本项目的设置(六)掌握各种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七)掌握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八)熟悉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九)熟悉产品成本核算的要求及账户设置(十)熟悉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第八章 政府会计基础(一)掌握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二)掌握政府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标准(三)掌握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四)掌握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内容和构成(五)掌握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预算结转结余及分配业务和典型的非财政拨款收支业务的核算(六)掌握单位净资产业务和典型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核算(七)了解政府会计改革背景和目标以上就是环球青藤小编关于2021年初会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点清单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小编将为大家做及时的资讯整理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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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空位

2021初级会计考试教材变化:《经济法基础》

一、整体变化

相比去年来说,今年的教材变动不大,变动比例约为30%。

今年教材整体的章节顺序没有变化,教材页码也没有发生变化,仍是362页,与去年页码数完全相同。教材内容的变化主要集中在第六章,主要是由于契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正式立法,契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分别根据契税法、资源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论,调整部分表述,将《民法总则》修改为《民法典》;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无实质性变动。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调整了部分表述,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修改为“签名并盖章”。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调整部分表述,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向出票人收取手续费的比例,由万分之五调整为了按照市场调节价进行调节。删除对于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具体罚款标准。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主要是新增疫情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调整部分过时内容。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在个人所得税部分新增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教学专家分析本章变动较大,契税根据《契税法》进行调整,资源税根据《资源税法》进行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进行调整。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调整部分表述,将“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调整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教学专家分析本章整体变动较小,主要对失业保险金进行了一些调整。新增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删除“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份,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以及“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二、变动分析

1.非税部分

该部分内容变动不大,备考过程中,需要单独注意第二章财务报告相关人民的签章为签名并盖章,与2020年教材的规定不同注意准确区分,2020年教材此处因其与《会计法》的规定不一致,考题中规避此处未考核,2021年教材修改此处后预计2021年的考试中会出现客观题的考核或者出现在不定项选择题的某个小问中;第八章新增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可能会出现客观题的考核。

⒉税法部分

该部分内容变动较大W变动主要集中在第四章和第六章。

第四章新增疫情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备考过程中重点关注一下该内容即可,考试重点内容没有变动。对于新增的该知识点,预计可能会出现客观题的考核。

第六章,契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新通过的《契税法》、《资源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进行调整,预计该变动在2021年的考试中出现客观题的频率较高。契税和资源税与增值税有一定的关联性,在以前年度的考试中曾考核过与增值税结合的不定项选择题,2021年的某场考试中也可能出现不定项选择题的考核。

第五章的内容变动较小,个人所得税部分新增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的相关规定,可能会出现客观题的考核。

第七章将“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调整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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