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公司未到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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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尚未收到缴付的实收资本时,公司应该属于筹建期,筹建期费用均计入开办费,待公司正式经营后一次性转入损益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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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在被子里

实行认缴制后,对实收资本的处理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规定。建议处理方式:注册资本为100万,注册资本为100万借:银行存款 2万 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98万 贷:实收资本100万取出来支付开办的一切费用了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将来2万元用完后,再有的费用或采购业务,直接核销“其他应收款—认缴资本”。顺便提醒一下:实行认缴制后不是对实收资本没有要求了,登记的注册资本就是公司的有限责任,注册资本到位时间还是2年以内(公司法规定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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