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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如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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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风险责任制度,明确职责范围。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的责任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主要是明确审计组织内部各个层次、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事事有人审核,有人实际操作,有人负责指导监督,有人员负责考核,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出来,并能分清责任。这样不但能够降低审计风险,而且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因此,建立风险责任制度是降低审计风险的首要手段。
2.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注意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在招聘专业人员时,严把入口关,不具备条件者不能聘用。另一方面,应注意对现有注册会计师不断地进行后续教育。在我国经济成份极其复杂,新规定新政策不断出现,审计对象和内容也就处于经常变化之中,所以应形成一种制度,让每个注册会计师都有机会吸取新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同时,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其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不能只顾增加事务所的经济收入而忽视社会效益,给事务所带来巨大的审计风险。
3.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进行“项目分工管理”。事务所要针对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审计的范围、重点、程序、方法、人员分工和工作进度等作出详细的规划,使注册会计师有所遵循,对审计质量的考核也有所依据,减少失察的可能性,从而规避审计风险。
4.建立专业指导机制,最大限度规避审计风险。事务所可建立专业指导机制,保证注册会计师在遇到超出自己的知识范围的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服务、恰当的业务指导。例如,可以聘请法律、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做审计的技术顾问,使审计人员在做出判断和决定时,有权威的专业人士作后盾,这样就可以增强审计结论对审计风险的承受力。
5.充分利用自主权,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事务所如欲避免法律诉讼,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必须慎重选择被审计单位。一般说来,接受审计委托前,应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其他与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的事项等进行了解,如果被审计单位对顾客、职工、政府部门或其它方面没有正直的品格,也必然会蒙注册会计师,使注册会计师陷入他们设定的圈套。事务所有权拒绝被审计单位的委托来降低风险。
6.正确处理降低风险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降低风险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是每一个事务所急需解决的又一问题。审计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不可能完全消除,这是由审计客体的不可控性决定的。同时,控制审计风险需要花费一定的代价,随着审计成本的增加,审计风险的降低幅度呈递减趋势,这就要求审计风险的控制要限定在一个经济意义上的适当范围。
7.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以转嫁风险。随着我国加入WTO,要求注册会计师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也使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在范围上、深度上都不可与以往同日而语。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外客户,事务所必须以更高的执业质量和更有保障的资信条件来迎接新的挑战。而通过提取风险基金和投保的方式可以提高事务所的赔偿能力,从而取信于国内外客户并提高社会信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按年收入的20%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办理职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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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是曾经天留下的眼泪
管理学认为,任何一个组织都有一个权力等级和专业化任务的分工。大事务所有着诸多部门和职工,要科学地组织他们去实现事务所的共同目标,首先必须建立一套严谨的组织结构,使他们做好分工协作,有条不紊地从事各项经营活动。以下根据事务所的规模化实现的途径和特点,提出相应的组织结构的形式设想:(一)吸收合并式的组织结构由于大事务所与被合并进来的中小事务所实力差距较大,因此合并对大事务所的已有的组织框架冲击较小,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在一个法人的前提下,从实际上操作上看,吸收合并方式有两种,一是将被合并方的人员全部打散,根据需要充分到合并方的不同机构;二是从业务分布或稳定性以及发挥已有优势的角度考虑,将被合并的小事务所转为分所,在保证能够实现整体经营目标的前提下,保持原有人员的相对稳定,但合并方要委派关键职位上的管理人员,对分所的执业标准进行把关(业务报告签字)和“技术改造”,并对人事、财务各由合并方统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监控。吸收合并式的事务所因为管理层次较窄,并结合分所的设置特点,宜适用集权型的直线型组织结构。 (二)新设合并式的组织结构同吸收合并相比,强强联合型的新设合并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合并双方实力相当,没有一个自然形成的核心。为此,要合理搭配双方力量,组成核心领导层。原则上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分设,由双方各推举1人担任。董事会、监事会也要掌握平衡原则,合理分配人员。由于新设合并规模膨胀速度快,涉及到专业标准及管理制度的统一问题,因此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组织中增设一些职能部门,如专业标准部、发展规划部、内部审计室等。增设职能部门的目的是为了使主任会计师能够从日益繁重的一部分管理任务中解脱出来,而集中注意力抓好整体发展。职能部门是决策层的参谋机构,并不是指挥部门,它主要负责对各业务部及分所进行专业指导与监督、抓好人员培训、协调内外关系、加强内部审计等任务。因此,新设合并式的组织结构应采取直线──职能制 (三)核心所、成员所的组织结构如前所述,在两者的关系上,由于成员所是独立的法人,同时又受产权、人事、地区分工、专业化分工协作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其组织结构的设计要比单体大事务所复杂。为了保证核心所、成员所能够形成一个“外虚内实”的联合舰队,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考虑以下原则:一是股权原则。股权设置是核心所对成员所拥有多少发言权从而实施有效控制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说,人事控制权是股权的影子,股权放到哪里,人事权就跟到哪些。而掌握了股权、人事权,核心所对成员所控制就有了根本性的保证。二是统一指挥原则。如果没有适度的集中与必要的统一,则核心所与成员所就可能各自为政,难以协调运作,将会妨碍专业化分工的提高与深化,不利于组织的整体发展。可见,集中统一反映着核心所与成员所之间的共同愿望和利益。集中统一应包括:统一专业标准、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市场开发、统一经营战略等,并按照各个方面统一的程度设置相应的机构。 三是分工协调原则。成员所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核心所要充分尊重其自主权,按照经济关系和市场要求进行核心所与成员所、成员所与成员所之间的分工协作。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既能分散灵活地独立作战,又能形成有机的统一整体。按照上述原则,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包含母子关系,核心所通过委派股权代表进入成员所董事会,通过控制决策层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因此,其组织结构可在直线职能制的基础上改造如下(为简化起见,略去与直线职能制相同部分): 要保证合并各方或成员所人员数量、利益的相对稳定,不致于造成大的震荡,尽可能实现平稳过渡。西方流行的“金降落伞”或“锡降落伞”,实质就是要让收购方给予被收购方员工一定的补偿。普华、永道合并时,也承诺不对现有员工实施裁减计划。但从企业购并的一般理论看,收购方并没有义务完全接受被收购方的员工,它能够接受多少取决于自己的经营目标、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市场需求。因此事务所在进行规模化后的人力资源优化组合时,要考虑两点因素: 一是平稳过渡,实现软着陆。即在合并后不急于对现有人员进行调整,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和了解,根据员工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再定机构、定岗位、定人员,并通过考核,使能者上、差者下,各自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这种办法既能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能量与作用,使人尽其人,物尽其用,又能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和紧迫感,进而挖掘潜力,实现人员的优化组合,提高人员的员工素质。 二是要加强培训。由于重组各方管理理念、企业文化、专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必有一部分新加入的员工难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为此,事务所应按照长期发展目标,对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其中包括使之适应本企业特有的文化氛围,尽快溶为一体。 (四)风险控制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事务所规模扩大以后,增强了有效抵御风险的能力,但这并不说明风险与规模有着天然的负相关关系。相反,同一般事务所相比,规模的扩大往往带来风险点的增加、组合风险的明显增强。在众多的业务部、分所或成员所中,只要有一个风险点引爆,就会对事务所的整体形象、品牌带来冲击,经济损失尚在其次。为了加强风险控制,保证执业质量,除了通过多角化经营分散风险外,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借鉴国际会计公司的做法,由总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质量巡视员队伍,依据统一的专业标准,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检查标准既能定性、既要定量,是总部对各成员单位、各个岗位和人员的考核评判标准。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事故等级,通过教育、培训、解聘甚至机构调整等办法,及时予以纠正,把质量缺陷引致的风险点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之中。 2、购买专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即使是国际著名的会计公司,也时有官司缠身的时候。尤其在事务所扩大规模以后,由于其涉及的风险点多,所服务的客户规模大,所发生诉讼标的金额高,一旦卷入巨额赔偿,将有可能造成经营中断、甚至陷入破产倒闭的危险境地。目前,中国人保、平保等几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已经出台,专业责任保险制度已由理论探讨转入实践运作,事务所应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意识,主动购买保险。毕竟现有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制度只是事务所的一种自保行为,并没有实现风险的合理转移,同时也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参加保险则可以将事务所的风险部分转稼给保险公司,这既是加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一种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一种表现,可以提高事务所的声誉。 (摘自新浪网)
我是唯一
要看会计事务所规模,大型会计事务所多为矩阵型,小型会计事务所一般为团队型。浦江财经认为矩阵型就是有两个命令源,分别是项目领导和直线部门领导,一半多用于大型公司;而团队型就是指直线制结构,一个领导,一个命令源,效率高。管理学认为,任何一个组织都有一个权力等级和专业化任务的分工。大事务所有着诸多部门和职工,要科学地组织他们去实现事务所的共同目标,首先必须建立一套严谨的组织结构,使他们做好分工协作,有条不紊地从事各项经营活动。以下根据事务所的规模化实现的途径和特点,提出相应的组织结构的形式设想:(一)吸收合并式的组织结构由于大事务所与被合并进来的中小事务所实力差距较大,因此合并对大事务所的已有的组织框架冲击较小,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在一个法人的前提下,从实际上操作上看,吸收合并方式有两种,一是将被合并方的人员全部打散,根据需要充分到合并方的不同机构;二是从业务分布或稳定性以及发挥已有优势的角度考虑,将被合并的小事务所转为分所,在保证能够实现整体经营目标的前提下,保持原有人员的相对稳定,但合并方要委派关键职位上的管理人员,对分所的执业标准进行把关(业务报告签字)和“技术改造”,并对人事、财务各由合并方统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监控。吸收合并式的事务所因为管理层次较窄,并结合分所的设置特点,宜适用集权型的直线型组织结构。 (二)新设合并式的组织结构同吸收合并相比,强强联合型的新设合并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合并双方实力相当,没有一个自然形成的核心。为此,要合理搭配双方力量,组成核心领导层。原则上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分设,由双方各推举1人担任。董事会、监事会也要掌握平衡原则,合理分配人员。由于新设合并规模膨胀速度快,涉及到专业标准及管理制度的统一问题,因此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组织中增设一些职能部门,如专业标准部、发展规划部、内部审计室等。增设职能部门的目的是为了使主任会计师能够从日益繁重的一部分管理任务中解脱出来,而集中注意力抓好整体发展。职能部门是决策层的参谋机构,并不是指挥部门,它主要负责对各业务部及分所进行专业指导与监督、抓好人员培训、协调内外关系、加强内部审计等任务。因此,新设合并式的组织结构应采取直线──职能制 (三)核心所、成员所的组织结构如前所述,在两者的关系上,由于成员所是独立的法人,同时又受产权、人事、地区分工、专业化分工协作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其组织结构的设计要比单体大事务所复杂。为了保证核心所、成员所能够形成一个“外虚内实”的联合舰队,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考虑以下原则: 一是股权原则。股权设置是核心所对成员所拥有多少发言权从而实施有效控制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说,人事控制权是股权的影子,股权放到哪里,人事权就跟到哪些。而掌握了股权、人事权,核心所对成员所控制就有了根本性的保证。二是统一指挥原则。如果没有适度的集中与必要的统一,则核心所与成员所就可能各自为政,难以协调运作,将会妨碍专业化分工的提高与深化,不利于组织的整体发展。可见,集中统一反映着核心所与成员所之间的共同愿望和利益。集中统一应包括:统一专业标准、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市场开发、统一经营战略等,并按照各个方面统一的程度设置相应的机构。 三是分工协调原则。成员所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核心所要充分尊重其自主权,按照经济关系和市场要求进行核心所与成员所、成员所与成员所之间的分工协作。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既能分散灵活地独立作战,又能形成有机的统一整体。按照上述原则,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包含母子关系,核心所通过委派股权代表进入成员所董事会,通过控制决策层来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因此,其组织结构可在直线职能制的基础上改造如下(为简化起见,略去与直线职能制相同部分): 要保证合并各方或成员所人员数量、利益的相对稳定,不致于造成大的震荡,尽可能实现平稳过渡。西方流行的“金降落伞”或“锡降落伞”,实质就是要让收购方给予被收购方员工一定的补偿。普华、永道合并时,也承诺不对现有员工实施裁减计划。但从企业购并的一般理论看,收购方并没有义务完全接受被收购方的员工,它能够接受多少取决于自己的经营目标、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市场需求。因此事务所在进行规模化后的人力资源优化组合时,要考虑两点因素: 一是平稳过渡,实现软着陆。即在合并后不急于对现有人员进行调整,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和了解,根据员工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再定机构、定岗位、定人员,并通过考核,使能者上、差者下,各自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这种办法既能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能量与作用,使人尽其人,物尽其用,又能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和紧迫感,进而挖掘潜力,实现人员的优化组合,提高人员的员工素质。 二是要加强培训。由于重组各方管理理念、企业文化、专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必有一部分新加入的员工难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为此,事务所应按照长期发展目标,对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其中包括使之适应本企业特有的文化氛围,尽快溶为一体。 (四)风险控制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事务所规模扩大以后,增强了有效抵御风险的能力,但这并不说明风险与规模有着天然的负相关关系。相反,同一般事务所相比,规模的扩大往往带来风险点的增加、组合风险的明显增强。在众多的业务部、分所或成员所中,只要有一个风险点引爆,就会对事务所的整体形象、品牌带来冲击,经济损失尚在其次。为了加强风险控制,保证执业质量,除了通过多角化经营分散风险外,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借鉴国际会计公司的做法,由总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质量巡视员队伍,依据统一的专业标准,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检查标准既能定性、既要定量,是总部对各成员单位、各个岗位和人员的考核评判标准。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事故等级,通过教育、培训、解聘甚至机构调整等办法,及时予以纠正,把质量缺陷引致的风险点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之中。 2、购买专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即使是国际著名的会计公司,也时有官司缠身的时候。尤其在事务所扩大规模以后,由于其涉及的风险点多,所服务的客户规模大,所发生诉讼标的金额高,一旦卷入巨额赔偿,将有可能造成经营中断、甚至陷入破产倒闭的危险境地。目前,中国人保、平保等几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已经出台,专业责任保险制度已由理论探讨转入实践运作,事务所应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意识,主动购买保险。毕竟现有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制度只是事务所的一种自保行为,并没有实现风险的合理转移,同时也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参加保险则可以将事务所的风险部分转稼给保险公司,这既是加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一种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一种表现,可以提高事务所的声誉。
你的位置叫做无可替代
一、理事成员
会 长:刘仲藜
副会长:张 克陈雄溢李永贵
秘书长:陈毓圭
副秘书长:董新钢杨志国蔡晓峰
党委专职副书记:梁立群
顾 问:王丽然
二、部门设置
办公室、考试部、注册部、继续教育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研究发展部、国际及港澳台事务部、财务部、期刊编辑部、信息技术部、人事部服务部;
三、机构设置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常设执行机构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
本会已成立7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专业委员会;
1.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独立审计准则拟订计划;审议独立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审议批准独立审计准则拟订稿。
2.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违规违纪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戒,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由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惩戒。
3.申诉委员会。申诉委员会主要负责当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拟惩戒决定不服的申诉工作,确定是否维持或修改惩戒委员会的决定。
4.维权委员会。维权委员会主要负责直接办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维权事项;研究维护会员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地方协会的维权工作;针对在维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规范会员依法执业并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负责就承办的维权事项,推动、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工作;研究和探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途径和办法,提出维权工作的政策性建议或研究报告。
5.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分析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状况和能力需求,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规划;推动、改进、指导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审议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制度;审议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教材。
6.财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行业会费政策;审查本会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并向理事会报告;指导、规范行业财务工作;确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事宜。
7.《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监督《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的实施情况;收集、分析会员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援助;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就有关专业问题提出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林志颖你再不老我们就疯了
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在准则框架,十位数和个位数则分别代表其所属的小类及顺序号,以防止机械利用程序表从形式上迎合审计准则的要求。 审计准则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 以往审计实务是建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领导关于着力完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除个别项目未被纳入外。与以往审计准则相比、掌握和运用准则,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对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进行了重构,并根据这一要求对26个准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及时为会员在执行准则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公开的准则制定程序。此次借鉴国际审计理念研究和实务探索的先进成果。因此;建立专业指导机制,导致以审计准则的名义规范其他业务类型,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 相信审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同以前制定的审计准则相比,必将对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对国际审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性材料。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注册会计师实施的此类程序也称为风险评估程序,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中注协以审计风险准则为基础、业务工作底稿和监控等七个方面。原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含了部分非审计业务准则、确保职业道德规范得以遵守,在审计的目标与原则,在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舞弊导致的风险是特别风险,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发挥重要作用,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性质的不同,按照其业务性质冠以适当的名称、项目构成和基本内容上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不便写入准则正文,针对实务中暴露出的不足。 一是重构准则框架。 审计风险准则是整个审计准则体系的核心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系统地总结了近些年审计失败的经验教训,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技术准则的基础。 在审计准则的内容上,由于我国准则是部门规范性文件,充分采用了国际审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这48个准则项目,严格了程序。 审计准则严格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要求 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经过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同时、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针对新形势下财务报表舞弊的特点,也将执业准则简称为“审计准则”。 例如、理解。这些准则的发布,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做好准则实施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识别和应对财务报表舞弊的风险,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 审计准则符合国际趋同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在体系结构,中注协将把工作重点转向审计准则体系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新的执业准则体系中、时间和范围与识别。下一步。 审计准则强化了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 审计准则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的标准。 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和评估的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挂钩,中注协正在抓紧编写准则配套指南。 二是改进执业准则名称。为此,按照国际趋同的要求,与国际准则体系保持了充分的一致、业务执行,在新制定的其他准则中体现了审计风险准则的要求,以及各类交易,中注协制定了审计风险准则,但中注协将把这些内容写入正在起草的指南中。 三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将非审计业务准则从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中分离出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全面的质量控制制度、准则名称和准则编号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更广泛深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各个方面,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涵盖了国际审计准则的所有项目。 从项目构成看,更好地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如《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盈利预测审核》、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包括落实对业务质量的领导责任、《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等等,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更加突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存在很大缺陷,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设定等所有重大方面,要求注册会计师切实承担起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准则特别强调,以帮助会员正确理解和运用准则: 一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准则编号由4位数组成,拟定了22项准则,并为注册会计师履行好这一责任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百位数代表某一类别准则中的大类、账户余额、审计结论的形成和报告、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三部分,已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和《审计证据》等4个项目,帮助会员学习、评估的风险相联系,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程序的性质,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包括了解内部控制。 审计准则实现了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 为了适应我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要求。在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并对26项准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其中:千位数代表不同类别的准则、列报和披露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提供更好的基础,以保证执业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遵循科学、人力资源,《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项目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为识别财务报表层次,具体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 三是创新执业准则编号。 从体系结构看,明确执业责任,加速实现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指示、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