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很在乎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标准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一笑而过的疯子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一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账龄分析制定,如一年以内5%,一到二年20%,二到三年50%,三年以上100%等。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核销的坏账—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3%-5%。拓展资料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直接转销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采用直接转销法的缺点:1.只有实际发生的坏账才确认为当期费用,导致资产不实,各期损益不实,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2.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是按照账面余额而不是账面价值反应,采用直接转销法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财务状况。结合以上原因,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应收款项减值(即信用减值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备抵法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 “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做相反分录即可,即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时,坏账准备提取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可怜只是一种态度
企业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诸如帐龄法等计提坏账准备,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所以,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在5‰以内进行纳税调整。(初学者)
染上忘忧草
计提税金及附加,各项的计提比例为:
1. 消费税: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 城建税额:等于(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 教育费附加:等于(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 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5. 现在的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另外企业应该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包括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金及附加
青柠不酸草莓不甜
比例计算为:
1、消费税:
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
等于(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等于(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
等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5、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增值税的附加税有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乘以相应的比例,在地税局申报缴纳。
扩展资料:
计提会计分录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缴纳: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税金及附加_百度百科
想要发光就要交电费
比例计算为:
1、消费税:
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
等于(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等于(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
等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5、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