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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综合症
您好:【我是08年的应届毕业生,离开学校,还米找到单位,请问填表报名的时候,单位上一定要盖章么?】举个例子: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7〕100号)中写明: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就此看来,无单位的人可以到存档单位要求盖章,例如街道、人才中心、职介所。【如果是个体单位的章承认么?】只要是单位的公章(个体单位公章承认)
最爱不过咫尺天涯
初级会计职称对工作年限没有要求,不需要有单位盖章,只要符合相关的报名条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