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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天明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税收滞纳金的几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第二种情形: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同样,根据上述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第三种情形:偷、抗、税应加收滞纳金。仍沿用上述规定,对偷税、抗税、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四种情形: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第五种情形: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以上,就是加收税收滞纳金的几种情形的相关内容,关注会计网,获取更多资讯。编辑推荐>>2018初级会计金牌vip班 全网最高性价比 96%通过率!
我是个姑娘不是变形金刚
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6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35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度该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0万元,发生税收滞纳金4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6年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金额为( )万元
A.338.5
B.374
C.337.5
D.301
2、2016年7月1日,某企业销售商品领用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6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下列各项中,关于该包装物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 销售费用 63 000
贷: 周转材料--包装物 6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3 000
B.借:销售费用 57 000
材料成本差异 3 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60 000
C.借:其他业务成本 63 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5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3 000
D.借:其他业务成本 57 000
材料成本差异 3 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60 000
3、2016年12月31日,甲企业“预收账款”总账科目贷方余额为15万元,其明细科目余额如下。“预收账款--乙企业”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预收账款--丙企业”科目借方余额为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项目的期末余额为( )万元。
A.15
B.10
C.5
D.25
参考答案
1、
【答案】D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1350-150+4=1204(万元),所得税费用=1204×25%=301(万元)。
2、
【答案】B
【解析】企业销售商品时随同商品出售的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是需要计入销售费用的,因为该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 60 000 元,所以实际成本为 60 000×(1-5%)=57 000 (元)。即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 57 000 元,结转的材料成本差异为 60000×5%=3 000 (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57 000
材料成本差异 3 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60 000
3、
【答案】D
【解析】“预收款项”项目应当根据“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本题中“预收账款—丙公司”是借方余额,所以不需要考虑。预收款项期末应当填列的金额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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