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移交资料要求

别找借口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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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痂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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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注意事项: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清点仓库、盘点固定资产。第三、核对单位往来帐和个人帐。会计交接是指会计人员调整时,由离职会计将有关工作和各项会计资料交给继任者的过程。会计人员工作离任,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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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梦帘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扩展资料

责任

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1、出纳接替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正确。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出纳与会计自行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不正确。根据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3、不正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工作交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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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我来保护你那就别躲我身后

以前的回答均是泛泛的回答,只是把一堆规定放在这,没有说出您应该注意的问题,您应该注意这些:1、您要了解以前公司让财务公司代理的范围,这样您就能知道公司有多少资料在财务公司,需要您从财务公司拿回来。注意一定不要有所遗漏,因为如果忘了财务公司很可能会给您弄丢。包括凭证、发票、合同(如果有)什么的。2、把账套拷回来。财务公司应该是用的财务软件,你要把账套拷回来,导入自己公司的财务软件中。如果账套不兼容,则从财务公司考EXCEL表格形式的账套回来,包括总账、明细账、报表、日记账、流水账等3、回来后就是在自己的财务软件中建立账套了,设置各科目,将期初数据输入进去。如果不会,可以让软件公司的人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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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下的我们是那么的幸福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会计交接需要交接清楚下列三项事物:

一、会计凭证类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会计文件。

二、会计工具类

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

三、会计电算化类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企业,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做好会计交接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培训

应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主管人员在这方面的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做好会计工作交接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会计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的重要措施。同时还要让他们掌握有关会计工作交接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二、制定办法

企业要针对本企业会计岗位设置制定会计交接具体办法。在该办法中,要分别按各会计岗位说明会计交接的要求、内容和程序,并对容易出现疏漏的地方提出注意事项。

三、作出规定

在企业人事制度中应将做好会计交接列为会计人员离任的前提条件。在会计人员聘用合同中,要对会计离任后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和协助企业处理会计交接中发现的因移交人的责任造成的遗留问题作出约定。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会计交接需要交接清楚哪些东西?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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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在深不及人心但我信你黑夜再黑不及人心但我懂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1996财会字19号]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三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第三十三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第三十四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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