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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独自
医师多点注册执业申请: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在取得所有执业地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一执业地点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A4纸打印),最后再向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申请备案:1、《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7、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8、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9、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0、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1、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以当地通知为准。
我敢盯着贞子唱忐忑
法律分析:多点执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同一执业范围满五年的执业医师,且多点执业机构级别遵从从上到下的执业原则,执业机构也不可以超过三个。新政已经改成,只要取得了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就可以在主执业机构省级行政区划内做多点备案,备案执业机构级别不受限制,机构多少也不受限制(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不可多点备案)。执业助理医师也同样被准予在主执业机构的县级行政区划内做多点备案,这表示新医师执业法给了医师更广阔的合法执业空间和自由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你像暮光般难寻
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向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拟开展主要内容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试点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中增加执业地点。2、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3、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4、医师在执业前,应当与受聘的各医疗机构就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担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订协议。5、试点必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师应当加强自律;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人员和工作安排,并采取相关医疗质量保障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扩展资料《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同时,将征求意见稿中多点执业人选须“未在医疗机构担任临床、医技和行政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要求,明确为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外,一般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在薪酬待遇上,《意见》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应及时根据实际,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具体管理办法,不能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师多点执业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医师多点执业无需医院审批 职称晋升不受多点执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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