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执行会计

不要以为只有你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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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你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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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财务主要是向上级申请经费,财政局经费的使用、装备、车辆的维护、购置等等。还有法院公经费、收费(诉讼费、执行费用)、帮扶资金等等。总体而言法院的一切收入、花销都要财务来管,事情多而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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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得到谈何失去

方法如下:

1、法院强制执行扣划公司银行存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法院

贷:银行存款

2、待法院纠纷解决后的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法院

法院扣划银行存款相关规定: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2、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法院扣划银行存款的合法程序:

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协助办理查询事宜,不需办理签字手续,对于查询的情况,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人民法院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需要冻结的,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法院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协助执行。对协助执行手续完备拒不协助冻结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处理。

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法院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还应当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协助执行。对协助执行手续完备拒不协助扣划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处理。

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时,可以根据工作情况要求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场所的上级机构责令该营业场所做好协助执行工作,但不得要求该上级机构协助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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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初醒

法律分析:1、法院强制执行扣划公司银行存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法院

贷:银行存款

2、待法院纠纷解决后的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法院

法院扣划银行存款相关规定: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2、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64评论

苍穹太过灰暗不适合呐喊

是不是你们公司在进行破产清算,还是别的,可以按照正常情况做分录,我建议你最好问一下你们专管员

69评论

红杏出墙墙外谁接你

会做行政事业单位的帐就行了,相对工业会计、商业会计和金融会计,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最简单,相信你一定能够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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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表白怕给自己留遗憾

企业收到法院执行款,一般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其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基本信息

执行款是指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后,根据执行文件(比如生效判决书)和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需交加执行申请人的款项。

比如A欠B的钱不还,B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B胜诉了,但A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没有把欠的钱(可能还包括利息及案件受理费)还给B,B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是查封了A的银行存款并直接从A的账户里划扣了A应该还给B的那部分钱,这部分划扣的钱就叫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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