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级会计职称代报名

我丢了他
  • 回答数

    8

  • 浏览数

    1402

首页> 会计职称> 北京中级会计职称代报名

8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我听见心碎裂的声音

已采纳

工作年限不够,不可以报考中级会计职称。除非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资格实行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当场审核就能不过,既使是实行资格后审的省市,在“两年合并三科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其会计工作年限以首次报考年度的时间计算,如考生三科成绩合格且首次报考年度不符合报名条件,则不符合报考条件年度成绩作废,符合报考年度报名条件的成绩保留至下一年。”为避免成绩作废,考生在报考时不要有侥幸心理。有些省市明确规定不能代报名。如北京市“中级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必须本人去。现在都是网上报名,只要条件适合,并不复杂,为避免风险,还是自己报名为好。

132评论

你的身影若隐若现

就算代报上名并考试合格也领不了证书,耐心等待吧。

100评论

我的故事我的梦

就算是代报名也要满足报名条件。2018年中级会计报名条件已经全面取消了“须持有会计证”这一条件,同时没考初级会计也可以直接报考中级会计师。提供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中级会计师报考条件中对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都有明确要求。在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需要相关单位在考试报名表上盖章证明考生的相关工作经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报考当年年底);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43评论

我深信日久见人心

比较悬啊,反正天津这边是需要必须符合条件的。其实你考中级职称不如试试考注册会计师,我们这边很多都是老会计为了退休金高点才考中级,反正我觉得不符合规定考试的话容易有风险。

108评论

2B村的花姑娘2B巷的帅小伙

不可信,领证时还要用。

17评论

你要我就是为了那些事吗

有些机构可以代办中级会计职称,但是你前提是你要考试通过。办假证是违反法律的。

126评论

伤我心你拍手叫好

中级会计师最好是自己进行报名,委托他人代报,一旦信息填写或费用缴纳出现疏漏,会给大家增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报名,选择比较专业的考试培训机构代报,对于报名过程中填写的信息一定要进行复核。

具体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级会计师

122评论

眉笔何在

中级会计职称1、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又称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你自己看看,魏(前面8375后面5998)走个途径。3、我就这样过了网上可以查询是真的自己看着办。如果能帮到你望踩纳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能的单位。第四条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59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