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风华已被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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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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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 (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 8、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课程设置、学习期限、课时、时间安排、教学目的、使用教材。 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 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 四、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北京市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五、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制度办事。 六、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北京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七、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 八、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 九、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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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懂得了你不懂的

注册教育机构具体流程1、要先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筹办教育培训机构公司的报告2、等待相关审批机关的验证3、接着就是要正式提交申请设立注册教育培训机构公司的报告4、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对您的申请以及材料展开一系列的核查。5、审批完毕后,如果符合条件相关部门会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批准以及不批准的批复,批准您设立的就可以颁发给您一个办学许可证,反之就是不被批准设立。6、办理营业执照。7、拿到营业执照以后去税务局进行核定税种。如果觉得太麻烦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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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把喜欢熬成爱惊鸿一刹劫余生

去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和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可以参考一下成都的办学条件:(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每个区的政策要求不同,具体区域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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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路满是荆棘

这个要看校区的经营状况决定,不能从某一方面来判断;如果师资和生源都不错,50万也不能算太高;但如果各方面都不行,也很难经营下去,就有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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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空间

一、 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 (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 8、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课程设置、学习期限、课时、时间安排、教学目的、使用教材。 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 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 四、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北京市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五、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制度办事。 六、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北京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七、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 八、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 九、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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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于情

教育培训机构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如果觉得太麻烦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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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说爱我我怕是玩笑

郑州办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流程手续:

(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内容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办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同意受理的下发《民办培训机构筹设通知书》,筹设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不同意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下发补正通知。

(二)评审。筹设期满,申请人应按本办法第九条提交正式设立民办培训机构报告及申办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三)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评审意见,以文件形式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举办者填写相应表格,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银行存入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0%,作为机构存续期间信用资金;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利。

(四)发证。全部手续齐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五)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告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培训项目等信息。

注意: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统一规范格式,如:“郑州市+字号+职业培训学校(中心)”或“郑州市+字号+行业(职业)分类+职业培训学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申请后,举办者应向登记机关提出核名申请,并取得《校名核准通知书》。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印鉴制作、收费许可、银行账户、税务登记等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发布招生广告(简章)、在批准地址开展许可范围的办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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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悲欢收敛

一、 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1、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6、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8、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课程设置、学习期限、课时、时间安排、教学目的、使用教材。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四、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北京市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五、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制度办事。六、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北京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七、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八、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九、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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