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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碎了我对你深情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市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一、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确认签字,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二、如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在备考期间,请注意勤洗手,到公共场所请随身携带口罩,人员密集时处,请佩戴口罩。请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至少1米)。三、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纸质《承诺书》(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一场考试一张承诺”),《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给监考人员。四、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如体温查验<37.3℃,且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曾到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当日更新)的可进入考点。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体温查验≥37.3℃,或有咳嗽、咽痛、乏力等异常症状、或上海“随申码”黄码(当日更新)、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当日更新)的考生,经现场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发热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时间不补。五、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上海“随申码”红码(当日更新)、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当日更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六、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七、考试期间可能会出现高温天气,请考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考生进入考场时,建议多带一件衣服,以便更好适应空调环境下的考场。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上海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须知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想要报考的考生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心已凉姑娘无爱无病一身轻
1、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
2、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
4、体温查验<37.3℃且“绿码”的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在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如体温查验≥37.3℃且“黄码”的考生经现场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发热考场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5、上海“随申码”红码(当日更新)、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当日更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需提前填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3、每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4、在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的考生如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1、考生吉祥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2、非绿码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考前7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考生体温检测时间为开考前60分钟。
4、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入场时需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5、全体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小思绪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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