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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陪你到黎明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凭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不可以擅自销毁。会计凭证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保管至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我已长发及腰
一、公司注销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注销流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以上就是聚名企服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岁月请别盗走她的时光
注销公司,一般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税证明(已开通在线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6、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7、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销公司,可参考以下流程:
1、股东决议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之前,公司全体股东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进行公司撤销并清算,需要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企业需要向工商部门做清算组备案。
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4、注销公告
可通过登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这两种方式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
5、注销税务登记
可根据企业情况不同,分为以下3种情况:
(1)简易注销
适用条件: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①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②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2)即办注销
适用条件: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①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②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③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④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⑤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3)一般注销
既不符合简易注销,又不符合即办注销,选择一般流程注销。
注:实务操作中,很多税局不建议企业采用“即办注销”的方式,如果企业没有在限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纳税信用会受影响。
6、注销工商登记
(1)简易注销
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③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一般注销
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决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③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④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⑤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⑥声明注销的报纸(通过信用公示系统公告的无须提供)
7、注销社保登记
注: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8、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9、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全部回答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以为我珍惜
1、股东决议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之前公司全体股东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进行公司撤销并清算,需要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①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通知、公告债权人;
③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④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⑤清理债权、债务;
⑥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⑦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部分省份可以网上电子办理),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要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4、注销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申请注销登记
5、税务注销登记
根据企业情况不同,分以下3种情况:
注:实务操作中,很多税局不建议企业采用“即办注销”的方式,如果企业没有在限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纳税信用会受影响。
6、注销工商登记
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如下企业:
①有限责任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
③个人独资企业;
④合伙企业。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裁定程序的裁定,可直接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7、注销社保登记
注: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8、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9、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三、注销所需资料
四、注销,5大事项一定要注意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申请清税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这其中包括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所得也要申报),清算土地增值税,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等。
3、注销应先税务后工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再吊销之日起15天以内,申报办理清税注销。
4、已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社保登记的,还需要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5、企业注销后账簿等涉税资料一定要按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之前就有会计因为这个被判刑!
小白袜子小红鞋不是马子就破鞋
公司注销了账本丢失了严重吗?这个是相当严重的。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建议各位会计小伙伴,即便是公司注销了,也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切记不要擅自销毁、隐匿会计资料,对于特殊外在原因导致会计账簿等丢失、损毁的应及时取得相关证据资料,写清详细来龙去脉,争取相关部门的认可,避免出现罚款补税、刑事等重大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