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7
浏览数
589
寻人启事
《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违纪行为包括以下几类: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取消当科成绩!
风清泽气正涤雨扣心开
这个可以解释,但是老师就算相信也会按作弊处理。因为这是考场上的规矩,监考老师就是起这种作用的,如果可以随意作弊抄袭的话,就根本不需要监考老师了,自己随便考就行了。所以说,你只要起了这个心,而且还证据确凿呢,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千万不要做这种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