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承担什么责任

回来我抱你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9468

首页> 会计职称> 会计要承担什么责任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一岁就很酷

已采纳

会计人员职责是会计人员为完成会计任务所承担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

177评论

浪里带风

答:一、会计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详见《会计法》

二、相关法律条文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30评论

偏执可笑

法律分析:1、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2、刑事责任作为最具威慑力的制裁形式,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3、民事责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越来越多.在这些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中,由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提供信息一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12评论

放荡不羁欲罢不能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会计法第二章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二)按照会计法第三章的规定,实行会计监督;(三)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四)参与拟订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五)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136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