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增值税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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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里的内容对应以下两种会计处理:第一种:发自产产品作为员工福利的会计核算:要按销项税额计算增值税。应反映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实际发放给职工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一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例4—55]甲公司(一般纳税人)为~一家空调生产企业.2008年2月,公司决定以其生产的空调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每人发放一台空调。公司共有职工200人,其中生产工人150人,车间管理人员20人,厂部管理人员30人。该型号空调的每台不含税售价为5 800元,单位成本为4 200元,增值税率为17%。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计人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金额=1 50×5 800×(1 +17%)=1 017 900(元)计入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20×5 800×(1+17%)=135 720(元)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30 X 5 800 X(1 +17%)=203 580(元)借:生产成本1 017 900制造费用135 720管理费用203 5 80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 357 200(2)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 357 200贷:主营业务收入1 16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7 200借:主营业务成本840 000贷:库存商品840 000第二种:增值税不予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要转出或不计算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转出=25*17%=4.25万元不予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会计实务中,对于这些按规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根据购人时能否直接确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一是购人货物时能直接确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货物直接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核算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购人货物或接受劳务的成本。[例4-67]某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现购人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 000元,增值税额为68 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批原材料用于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避孕药品和用具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因此,该制药公司购人该批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468 000贷:银行存款468 000二是购人货物时不能直接确认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会计核算时,先按一般购进货物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这部分购人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或者购进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其原已记人进项税额的金额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转入有关的“生产成本"、“应付职工薪酬"、“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账户。 [例4-68]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购人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 500 000元,增值税额255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后来,因生产需要,公司将该批原材料的3O%用于免征增值税产品的生产。有关账务处理如下:购人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1 5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 000贷:银行存款1 755 000免征增值税产品的生产领用原材料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生产成本526 500贷:原材料4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6 500[例4-69]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管理不善,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为70 000元,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1 900元。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1 900贷:原材料7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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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

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7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万元。

A、3.25

B、3.5

C、4.9

D、4.55

【答案】D

【解析】

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0+15)×7%=4.55(万元)。

2.单选题

流动经营的单位,在经营地缴纳增值税的,则其教育费附加应在()缴纳。

A、经营地按当地适用税率计算

B、机构所在地按当地适用税率计算

C、经营地但按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

D、机构所在地但按经营地的适用税率计算

【答案】A

【解析】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同主税实行属地原则,因此在经营地并按当地适用税率计征。

3.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A、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B、流动经营无固定地点的单位,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注册地

C、流动经营无固定地点的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为居住所在地

D、代征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被代征人所在地

【答案】A

【解析】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单选题

位于市区的某外商投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19年4月份出口货物免抵税额8万元,实际缴纳消费税37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4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万元。

A、0

B、4.5

C、3.7

D、9.2

【答案】B

【解析】

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作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37)×(7%+3%)=4.5(万元)。

5.单选题

下列有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A、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照章征收城建税

B、对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同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C、对因减免税而需要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库的,不可以同时退还已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D、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答案】B

【解析】

选项A,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选项D,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6.单选题

下列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城建税属于一种附加税

B、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C、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

D、根据城镇规模设计定额税率

【答案】D

【解析】

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7.多选题

下列关于烟叶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B、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C、烟叶税的纳税人是种植烟叶的单位和个人

D、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烟叶税的纳税人是收购烟叶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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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深拥你不会推开你

1.多选题下列单位或者个人可能成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有()。A.个体经营者B.外商投资企业C.行政单位D.军事单位【答案】ABCD【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2.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税目的政策,正确的有()。A、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B、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不征收消费税C、沙滩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D、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目征税范围【答案】ACD【解析】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3.单选题下列项目中,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A、用外购已税烟丝继续加工成卷烟B、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成品油C、某汽车厂将自产的小汽车赠送给客户使用D、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继续加工成卷烟【答案】C【解析】选项A、B、D均属于生产加工业务,没有构成销售,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消费税。4.单选题某化妆品厂2019年5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高档化妆品,当月生产20箱作为样品用于市场推广,没有同类售价,已知成本为8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10%,经税务机关批准,高档化妆品适用的税率为15%,则该批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万元。A、12.68B、26.4C、15.53D、45.20【答案】C【解析】应纳消费税=80×(1+10%)÷(1-15%)×15%=15.53(万元)5.多选题关于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一律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B、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C、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 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委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D、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委托方所在地【答案】AB【解析】选项C,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 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选项D,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6.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有关规定的是()。A、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B、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C、纳税人因偷漏增值税、消费税应该补税的,也要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D、纳税人偷漏增值税、消费税而加收的滞纳金、罚款,一并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答案】D【解析】纳税人偷漏增值税、消费税而加收的滞纳金、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7.多选题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B、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代收、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C、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可按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D、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的,税率为3%【答案】ABC【解析】选项D,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的,税率为5%。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的具体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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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倦情仇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2) 销售代销货物;(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6)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题中所说的“将自产的一批生产成本为20万元(耗用上月外购材料15万元)的食品发给职工”属于第(7)种情况,应作为销售处理。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施行 》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所以,题目答案“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中,20是产品的成本,10%是成本利润率,17%是适用的增值税率。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题中所说的“将上月外购的一批干鱼,海鲜关头(增值税专用发票著名价款25万元)作为过节礼物发给突出贡献的销售职员”,属于第(一)种情况,相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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