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不诚实的案例

凌晨两点多思念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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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背影我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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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中山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验资报告判刑5年新华网广州 ·陈晓建记者由广东中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中山市人民法院对涉嫌为34家资金不足却企图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的公司、企业出具虚假验资告的注册会计师黄炎林判处黄炎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黄某服判,表示不上诉。据中山人民法院办案干警介绍,被告人黄炎林利用担任中山市同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的职务便利,为谋求非法利益,与时任中山市某商贸公司业务经理的被告人程少南经事先预谋后,由黄炎林提供客户,程少南伪造银行询证函及银行时帐单,先后为34家公司 及个体工商户进行虚假验资,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并收取高额费用,使上述单位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顺利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年检。

经法院核 实,黄炎林在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期间共非法出具34份验资报告,收费均在5000元之上,远超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对验资 业务收费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并且其在收钱后,只出具收据,概不出发票。记者从该案的刑事判决书中了解到,本案的案发是由于2007年2月,被告人程少南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同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 验资报告为由。

向同力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叶南泉发手机短信敲诈勒索人民币50000元,叶南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向工商部门报告。 经调查,工商部门于同年3月28日,将黄炎林在为客户办理验资报告过程中涉嫌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有关材料、线索等移交于公安部门。公 安部门在同年4月9日立案侦查,并随后将黄炎林和程少南抓捕归案。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山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黄炎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同案犯程少南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决后,黄、程二人服判,均未上诉。案例二: 两注册会计师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被判刑作者: 侯昌忠 陶刚 谢正伟 发布时间: 2006-02-26 10:31:03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3日下午,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对宜宾赛尔登丰案中涉嫌触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两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鲁礼和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丁勇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鲁礼和系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被告人丁勇系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2004年2月,周文(另案)、徐崇炎(死亡)等人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为达到注册成立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的目的,徐崇炎找到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郑熙孝,请其帮忙审验该公司200万元的注册资本,并提供了设立验资200万元的虚假证明文件。

2月20日,郑熙孝代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签订设立验资业务约定书。验资范围是货币资金,验资收费是3000元。郑熙孝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设立验资项目经办人,编制了验资总体计划、货币资金审验程序表,形成了验资报告底稿,经丁勇复核,最后由鲁礼和进行三级复核后,于2004年2月24日盖上鲁礼和和蒋某二名注册会计师章,加盖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出具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物资本160万元、货币资金40万元)的验资报告。

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使用该所出具的设立验资报告,取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月27日注册取得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同年4月,周文、徐崇炎等人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为达到虚假增资300万元的目的,再次向蜀南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了虚假的增资300万元的证明文件、材料。4月8日,郑熙孝代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变更验资的业务约定书。

验资范围是货币、实物资金,验资收费是3000元。郑熙孝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变更验资项目经办人,编制了验资总体计划、变更验资审验程序表、货币资金审验程序表、固定资产审验程序表和实物资产现场核实审验表,形成了验资报告底稿,经丁勇复核,最后由鲁礼和进行三级复核后,于2004年4月9日盖上鲁礼和和蒋某二名注册会计师章,加盖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为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出具了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物资本235万元、货币资金65万元)的验资报告。

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使用该变更验资报告,取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任,于2004年4月15日取得了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增资3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2005年3月17日,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因负债过多而停业倒闭,注册时出资的固定资产款项也未付清,拖欠了商家的大量货款、设备款和装修款,给经营者和相关商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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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木变成树

自1720年在英国发生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南海公司”事件以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就成为了投资人和债权人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虽然在过去的二百多年里,由此催生的现代审计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同时世界各国也普遍建立和完善了财务会计准则,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了很大的保障。但是,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未如投资人和债权人所希望的那样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相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案件还时有发生。在中国,这种现象也同样存在:据有关资料披露,财政部1999年抽查100家国有企业会计报表时,有81家虚列资产37.61亿元,89家虚列利润27.47亿元;在2000年度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中,在被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的有147户。这147户共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在上市公司方面:2001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深沪两市上市的1000余家公司共被审计出应调减虚增利润189亿元,挤掉利润水分达15.9%。其中,审计调减利润317亿元,审计调增利润128亿元,调增调减利润总额445亿元;审计调减资产903亿元,调增资产842亿元,总体调减资产61亿元,调增调减资产总额1745亿元。特别是有6家上市公司资产调减幅度超过50%。同时在上市公司中也发生了如红光股份欺诈上市案,琼民源、银广厦、麦科特、ST黎明、猴王股份、东方电子、蓝田股份等一系列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这些舞弊案件的频繁发生不仅使会计的诚信基础受到了严重挑战,而且也严重损害投资者的投资信心。2014年重点是中石油总会计师温青山同志被查一事了 是13年底被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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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很难有

您好,158教育在线为您服务有很多相关的涉及到了此。其主要观点可归纳如下: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使CPA缺乏独立性;法规不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各级政府的不当干预;审计定价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这些研究从多角度,有针对性的指出了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对于有关部门对症下药,采取相关办法,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有较大的价值。但由于这些研究的论述所占角度比较多,从多个不同的方面来论述,因此观点比较庞杂,在系统性、条理性方面有稍许欠缺。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将沿着人的行为路线来分析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即从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再到最终行为实施这一路线,对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论述。本文力求比较系统并有条理地分析和阐述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指出其中的关键因素及次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遏制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提高其执业诚信水平的基本办法。旨在为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和办法提供一点参考。一、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CPA的审计要服务于众多的会计信息运用者,如: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者等,即CPA的审计是服务于公众的,因此审计的实际委托人应该是公众。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实际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进行协商签约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实际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的人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这即为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在这种存在天然缺陷的审计模式下,由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即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某家会计师事务所来对自身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上市公司即成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他要靠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获得报酬来支持其生存和。因此注册会计师有充分的理由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换句话说,作为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方??会计师事务所会本能地产生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对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是一个考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有些注册会计师就或多或少地产生了袒护被审单位不良会计行为,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往往会激发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追根溯源,这些情形是由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所导致的。由此可见,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二、一系列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从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还有一个抉择的过程。当注册会计师发现上市公司有掩饰其不良会计行为的意图时,其面临两个选择,分别为:1、偏袒客户,与上市公司合作,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计上市公司的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下面我们将把CPA作为一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经济人,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角度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而阐明其如何进行抉择并最终进行其行为选择,并揭示这一抉择过程的影响因素。(一)对第一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花费非常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成审计工作,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CPA面临的成本或风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其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的是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会员进行监督和管理。质量复核是行业协会的一项自律性监管制度。但是这种质量复核方式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在全国每年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中,只有少数被抽查到。这就导致事务所存有侥幸心理,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CPA可能会出具虚假审计报。可见,我国现在对于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察力度还是很不够的,从而使注册会计师愿意铤而走险。2、可能要承担的责任及到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法规有《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刑法》。虽然所立的法规比较多,但是这些法规对于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即CPA的造假成本太低。我国《刑法》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罪,轻者判5年,重者判5至10年,并处罚金;《证券法》也规定,因中介机构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介机构要负赔偿责任。然而,注册会计师违反上述条款的案件虽然屡有发生,但绝大多数处罚还停留在罚款、停止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层面上。而罚款这种经济上处罚的成本,与注册会计师从被审上市公司得到的比较高的审计收入相比,就显得比较微小了,因而难以起到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作用。由此可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即违法成本较低,无疑助长了一部分职业道德不高的事务所及CPA的投机冒险行为,使其敢于顶风作案,从而在客观上助长了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当然,随着我国在这方面民事赔偿制度的健全,未来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3、声誉、信用等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审计也是一种产品,也存在着市场竞争,其存在的关键是审计产品的质量,而声誉则是审计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从上来讲,CPA及师事务所应该公正执业,努力保持其良好的信誉,因为对于中介组织来说,信誉对其生存及持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就没有了立足之本。然而,从我国的状况来看,整个的诚信体系严重滞后于发展的内在要求。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对于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并没有形成足够的警戒和约束作用,即信誉降低所引致的成本比较低。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中介机构为了一己私利,置职业道德于不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于不顾、置自身作为一个信用行业的名誉于不顾,沦为了上市公司作假的帮凶。事实上,信用的恶化加剧了上市公司与CPA合谋的会计造假,也严重阻碍了经济的良性发展。综上可见,若CPA做第一种选择,即CPA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其面临的风险和成本包括: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要承担的责任、声誉、信用等受到的负面影响。总的来说,这些成本相对于收益来说是比较小的。(二)对第二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如果CPA做第二种选择,即CPA选择遵守职业道德,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获得收益就是保持其职业操守,并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但是由于我国还缺乏一个公正、客观且有影响力的中介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因此这种无形收益要真正转化为经济收益,还存在一些难度。此时,CPA面临的成本是:失去客户,收入减少。我国审计业务处于买方市场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有较强的依赖性,因此这种失去客户的成本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是比较大的。从我国审计市场的供给来看,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业务收入偏低。许多哦事务所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综上可见,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经济上的收益几乎没有,而其成本,却是比较大的。(三)对两种选择的成本效益进行比较比较两种选择的成本和效益,第一种选择即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从收益和成本方面均优于第二种选择。因此,作为理性人的CPA很有可能会做第一种选择。所以我们认为,一系列体制的约束及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三、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因而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为了确保事务所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根据国际惯例,财政部制定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然而,通过分析已经暴露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审计失败案例(如:大庆联谊、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银广夏等)可以发现,注册会计师之所以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并导致审计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注册会计师未能尽职尽责,执行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而造成的。事务所制定适合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其初衷是要合理保证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但事实表明,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保证作用。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则意味着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失效。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式重于实质。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的核心。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不严,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不能得到有效的防范,这样以来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就得以实施了。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的不到位很可能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如:因某一个人或某一部门的原因而使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受损甚至破产。四、综上所述,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CPA监督体制落后、违法惩治力度不足、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最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的启示:有关监管部门可以从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诸多因素出发,来制定相应的应对办法,消灭或削弱这些诱发因素,从而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这一行为。我们认为改进审计委托模式是比较困难的,比较切实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健全并完善对CPA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体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快建设中介组织的信用评价体系。如有疑问,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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