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16521
宝贝太阳是我揉圆的乖乖月亮是我咬缺的
1、我国医师收入待遇与其社会贡献并不匹配,医护人员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急需完善,提高防治体系建设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待遇,加大薪酬制度的改革。2、财政每年给予医院一定比例补贴,不能让医院成为自给自足的单位,避免基层医院因收入不足而降低了医护人员收入甚至裁员。3、医务人员的工资参照当地公务员,并给予职称津贴,建议参照警衔等来制定。比如:主任医师2250元,主任护师2000元,副主任医师1800元,副主任护师1600元,主治医师1250元,主管护师1100元,执业医师860元,护师760元,执业助理医师610元,护士560元。4、岗位津贴:给予普通临床一线岗位每月至少200元以上津贴,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等医护人员为医院中最高风险岗位,应给予特殊津贴,建议每人每月500元以上。调离临床岗位则自动取消。5、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制度与技术创新,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免除后顾之忧。6、尊医重卫绝不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而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医生减负,让医生回归医疗本身,减少医患间的矛盾,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 景区对医务人员免费吗免费。全国医护工作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执业医师证或护士证,可享全国个景区门票免费优惠政策。综上: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入她心做她人入他心做他人
1987年底以前的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仍按劳人薪(1985)41号、劳人险(1986)5号文件的规定确认;1988年1月1日以后的乡村医生,需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并取得乡村医生证书的,才能承认其为乡村医生。 【《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字(1988)22号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19号文关于“工作年限从参加革命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工作时开始计算”的规定,乡村医生成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包括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 【《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字(1988)22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