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方法变更

学着微笑
  • 回答数

    6

  • 浏览数

    3092

首页> 会计职称> 会计处理方法变更

6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时间难熬

已采纳

不可以随意变更跨级处理方法,如果要变更,要在附注中合理说明变更的原因。因为会计方法的变更可能会导致相关的的收入、成本的变化,就比如累计折旧的计提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平均年限法、年数总和法等,在前期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的折旧要比平均年限法高,所以前期成本会上升,导致前期利润减少,理论上这样有利于税收减少,但是税法在交所得税都是按照平均年限法的,期末还要做相应的调整。

89评论

初见红了脸分手红了眼

会计人员随意变更会计处理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而且也不具备可比性,所以至于怎么样处罚的话,要看当地财政,一般不大会做处罚,只是企业内部的一些管理规定吧。

156评论

往事伤人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对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人员应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137评论

心系暖阳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变更必要的应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违反会计法的规定属一般违法行为,并处单位3000-50000元罚款,处个人2000-20000元罚款,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评论

终会变

当然不可以了。企业如果要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一定要说明原因。

81评论

马车告别

随意变更会计的处理方法,肯定是不可以的;无论何事件的处理都没有随意性质的;企业应当在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合理的变更会计的处理方法;合理的变更会计的处理方法,一定要取得合理的依据或原始凭证。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五条(共十条):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会直接影响会计资料的质量和可比性,因此,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123评论

相关问答